MIRROR演唱會|康文署表演場地明起實施短期措施 包括暫停使用懸吊高空擺動或旋轉等機械裝置

MIRROR的紅館演唱會在7月28日的第4場發生嚴重意外,舞蹈員李啟言(阿Mo)被突然墜下的大型屏幕重擊受重傷,至今仍於伊利沙伯醫院留醫。​由康文署統籌,負責調查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原因、提出建議和跟進的工作小組,昨日(8月1日)在香港體育館舉行首次會議,並實地在表演場調查肇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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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組由康文署助理署長李子俊領導,成員包括勞工處、機電工程署和康文署的代表,以及小組邀請的香港工程師學會代表司徒家成。此外,警務處的代表亦到場就搜證給予意見。工作小組亦聘請專家林超雄博士協助研究發生意外原因。在開會前,工作小組在香港體育館視察意外現場,仔細研究事故成因。

在調查報告未完成之前,康文署會重新審視所有署方轄下表演場地演出活動的安全,並由今日(2日)起實施以下的短期措施,直至另行通知,讓表演者及工作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演出:

1. 要求租用人重新檢視其舞台設計和由租用人加設的機械裝置,確保其安全性以保障所有工作人員、表演者及在場人士;
2. 暫停使用懸吊於高空用作擺動或旋轉或乘載人員的機械裝置;及
3. 租用人每日必須由康文署同意的合資格人士檢查以上第(1)項的機械裝置以確保其安全性。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措施屬於短期性質的臨時措施,並且只適用於署方轄下表演場地,康文署事前已經和9月底前租用了署方轄下場地的主要租用者接觸,解釋這些短期措施。其實這兩個月在署方場地進行的大部分表演活動均不受這些短期措施影響。有說法指在場地使用的電腦燈、鏡球、投影機等並不符合最新要求,這純屬誤會,電腦燈這類型設備仍可繼續使用。所謂租用人加設的機械裝置是指非場地提供的設施及較複雜而需註冊專業人士認許的裝置,而一般機械物件並不列入此範圍,亦不需要合資格人士檢查。

有關要求租用人每日必須由康文署同意的合資格人士檢查由租用人加設的機械裝置以確保其安全性,發言人解釋,合資格人士指由租用人委派及康文署同意之有實際經驗及受訓練人士,一般藝團都具備的合資格的工作人員,而並非要求註冊專業工程師。

康文署會向9月底前在轄下場地的租用者發信說明以上短期措施,並提醒他們遵守舞台安全的各項相關規定及安全指引。

昨日工作小組舉行首次會議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與來自康文署、勞工處、警務處以及機電工程署的代表會面,了解各方面調查的進度,聽取工作小組匯報,以及協調各部門的分工及合作。

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統籌、負責調查香港體育館嚴重事故原因、提出建議和跟進的工作小組,昨在香港體育館舉行首次會議,並在表演場進行實地調查。 政府新聞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