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在德國

德國退休情況

鄭暉

自十八世紀,俾斯麥統一了德國,創立全民醫保、學校免賈、退休等制度:一直沿續至今,二次大戰後,德國正式成為民主社會制度的國家。當然 退休金與個人的社會階級有関,德國社會和人民非常崇尚學識:因此教育程度愈高,社會地位愈高,自然報酬(薪澬)愈多。

在德國薪資計標方法有兩大部份;一種稱為「國家公務員」如大學教授、中小學教員,州、市政府工作人員、軍警等,下至郵差,部份環境清潔工等,他們工作十分有保障,若非有貪污等行為,不得開除,按工作期長短有一定的退休金,退任後由政府負擔他們的醫療保險。

第二種稱為「職工」有工作合約如馬克斯普朗克科學人員:「它直屬總理府,如台灣中研院,大陸的科學院」、和其他州政府屬下之研究院、醫師、律師、企業界之高職工等,兩種薪資約按學歷分等級,一旦認定為某等級其薪資在全國各地相等。

退休金是用點數表示,工作時限十五年為准(至少為五年)茌公元1995年前退休金額為工作最後一年的薪資70%.1995年後改為最後一年薪資的30%,公元2000年後又改為最後二年工作薪資為基準計算。

計標退休金也包括就讀大學時間,而女性每生一個孩子多加一點。由於醫療保險費是每戶由一人承擔,卻是全家均在保險內,因此減少退休後的負坦。德國政府鼓勵儲蓄,尢其是買住宅,所以在兩種薪資中高階級者,退休時大都擁有自己的住屋,而一般階級者,雖無法買屋,但可向政府申請生活費和住宅補貼,大多數人都住在政府承辦的社會住宅,因此德國退人員的生活有很好的保障,都能快樂地過日子。

 

德國退休金體系的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法定退休金保險是核心

德國法定退休金保險是退休金計劃的核心。它是由所有在職僱員支付的退休金來組成的一個公共資金池。這筆費用直接從工資中扣除。德國退休保險的繳費額為員工稅前工資的19.5%,雇主和員工各承擔9.75%。

自僱人士在法律可以不參加國家的退休金保險,如果要參加,必須同時繳付雇主及僱員的退休保險的繳費。

對於所謂的臨時性工作或者每月收入低於等於450歐元的低薪工人,其雇主為其支付15%的退休金,低薪工人則只需交付剩餘的3.6%。

法定退休金保險的另一收入來源是聯邦政府的預算補貼。政府對公共退休金基金的補貼直接受到德國經濟運行波動的影響,因此聯邦政府會在必要時對交納的比例進行調整。故此僱員每年需要支付的退休金額度可能不一樣,有時多,有時少。

除了法定退休金,不同的撫養費用也是從這個政府管理的公共退休金池裡支出。這些包括:

為工作能力低下或有障礙的人提供的殘疾養卹金;寡婦,鰥夫和孤兒領取的養卹金;

 第二支柱:企業退休金計劃

如果法定退休金太少,不足以支付今後的生活開銷,還可以通過其他渠道來補充。在德國,一個重要的補充渠道是企業自願為僱員提供的職業退休金計劃。企業通過直接為僱員投保或者提供優惠的退休保險項目來增加僱員今後退休金的額度。

企業退休金的優勢是,對於企業或者個人要繳納的退休金部分有稅費減免政策。如果從稅前工資中扣除的養老金部分不超過每月520歐元(或每年6240歐元)。

此外,一些企業還為僱員提供定向的退休金理財服務,幫助員工管理積蓄。退休後所獲得的所有退休收入,不管是法定退休金還是企業退休金,都必須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支柱:私人收益和儲蓄

現金外匯、不動產租金收益、繼承的遺產、私人參保的退休保險、不同類型的人壽保險或股票,這些都屬於私人收益和儲蓄的範疇。

私人的退休投入沒有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甚至有些投資理財收益還要給國家額外繳納稅款,如來自股息的利潤。不過,每個納稅的公民都有統一的基本收入免稅額度,2019年是每人每年9168歐元。

德國政府決定從2021年1月開始,引入基本退休金。基本退休金的額度將比社會保障金(也稱為社會救濟金)高出10%。

離開德國和退休金

當離開德國時,退休金有兩種方式處理,一種是參加了德國退休計劃在2年至5年期,可以申請退款,但必須在離開共市, 以及2年內沒有在德國工作,等2年後才會退款,而且只能退回自身繳納退休保險的那一半,雇主繳納不退款。

另外一種是參加了德國退休計劃超過5年,不能申請退款,將用雇主和自身所繳納退休金總額作為基數計算,達到退休年齡後每月可領退休金,退休後開始領取,

德國退休金額,每年都經常增加, 2018年增加了3.22%,2019年3.18%, 2020年3.15%,無論退休人士身在德國或海外,同樣待遇。

在德國, 政府不會自動發放退休金,必須自行提供有關證件向地區退休部門申請,延遲申請會延領取退休金的時間。

 

德國的養老模式

德國的養老模式可分為:專門的養老機構,居家專人護理和社區式互助養老三種不同類型。

.德國養老機構:包括老年公寓、養老院和臨終關懷醫院。據統計,目前8200多萬人口的德國共有11488家養老機構。在所有的養老機構中,3.6%為社區養老院,47.9%為私人養老院,公立或慈善組織所辦的養老院佔48.5%。私人養老院設施最好,護理水平高,但收費也最貴,如果老人完全不能自理,費用可達每月上萬歐元。公立養老院收費每月不超過3000歐元,接納的主要是低收入階層,並按照德國專門的護理保險法的最基本要求,提供標準服務。

,居家專人護理: 去養老院安度餘生的德國老人,只佔75歲以上人口的33%。大多數人還是選擇居家養老,也就是老年人自己在家中居住,靠養老金和存款度日。他們依舊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每天有護工或志願者提供上門送餐護理服務。德國的專業護理費用非常昂貴,例如全天候護理服務,每月需要大約1萬歐元。所以,很多家庭會選擇請一個相對便宜的東歐保姆,在家裡陪伴看護,保姆每月的工資一般在2000歐元左右。

,社區養老;這種養老方式介乎居家養老和養老院養老之間。老人從自己的房子裡搬出,搬入專門為老年人設計的社區公寓中。所有的房間都方便輪椅出行,另附加許多為老人專門提供的服務,如康復中心等。社區養老的好處是,老人不脫離社區的人際關係,社區內的老年人之間還可以互相幫助。

 

德國的養老費用

  • 養老護理費用首先由養老金和私人儲蓄支付,按照德式思維,孩子對父母沒有養老送終的義務,如果老人的養老金不足以支付開支或養老院費用,必須用存款彌補不足,存款花光了就要變賣有價資產,比如證券、汽車、房產。直到所有財產都花完了才輪到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2019年11月,德國聯邦委員會向聯邦政府提出了為需要照顧父母的成年子女減免經濟義務的建議。聯邦政府出台的新法案規定,子女只有在年收入超過100000歐元的情況下,才須履行為無能力支付養老護理費用的父母提供經濟援助的義務。

如果沒有子女的,國家就承擔起部分費用,發放養老補貼。

老年貧困

老年貧困人口也是德國目前面對的重要社會問題。近半數德國退休人員生活略艱難。目前大概有16.8%的退休人員的淨收入在規定的貧困線以下。德國法定退休金水平自1990年至今持續下降,

根據德國經濟研究所最新研究預測:到2039年,老年貧困人口比例將上升到21.6%。這就是說,每五個退休老人就有一個將受到貧困的威脅。德國聯邦統計局也曾估計,2050年時,將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超過60歲。當人均壽命不斷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卻不能隨平均壽命向上調升時,退休人口的數量便逐年攀升。政府若無法據此著手調整年金制度, 德國老年社會面臨嚴重的貧窮問題。

由於養老院收費不菲,許多德國老人考慮去東歐國家養老, 他們搬到生活開銷較低的地區,如南歐、東歐,便能有效降低生活開銷,且不過分壓縮生活品質。

 

遺產與繼承

遺産分配 :無論子女居住何地或德籍與否,所有子女是可均分遺產,若死者無遺囑 子女 也可能要求,與死者配偶平分財産。 不過若配偶與死者一直居住的房產可予免稅並保留給配偶。

德國法例是讓死者遺產,包括在德國的債務轉讓給繼承人,死者或其繼承人是德國納稅人,或即使死者和繼承人都不是德國納稅人,但死者的資產在德國, 才會徵收遺產稅。德國納稅人的身份是在德國有財產或有臨時居所,每年居住6個月或較長時間,或是德國公民,過去5年一直居住在德國,便被視為德國納稅人。繼承人若為了避免付上死者生前債務, 可以拒絕接受繼承人身份,但必須盡快在限期前(短至6週)向有關機構通報,才得豁免。

在支付遺產稅方面,德國納稅人與非德國納稅人之間存在很大差異。對於非德國納稅人,免稅額較少,只能獲得2,000歐元的遺產免稅,而德國納稅人根據與死者的關係,可以有200,000歐元至500,000歐元的免稅額。

德國納稅人的遺產和餽贈免稅津貼免分三類,配偶或民事伴侶500,000歐元,子女400,000歐元,孫輩200,000歐元。2020納稅年度的年度餽贈免稅額是15,000歐元。 即在任何年度中贈予任何個人的金額,不超過此數額,不需支付任何贈餽稅。

已離婚配偶可以有200000歐元遺產免稅額。德國繼承法還允許不在遺囑內的近親家屬有權要求其遺產繼承財產的一半。

遺產和餽贈稅是合併在一起用相同標準計算,稅率從7%至50%, 視乎繼承人和死者關係及遺產價值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