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趣聞:唐朝實行隔日上朝

在忙碌的現代社會中,節假日很重要。那麼如果時光倒流,那些曾經的官員,他們的春節是如何放假的呢?

唐朝:春節期間按單雙號上朝、休假

《唐會要》第82卷有一段專寫節假調整,說唐德宗貞元年間,把寒食節的假期從3天調整到7天,加上春節7天、冬至7天,有3個黃金周。至於小黃金周,就更多了,中秋節、臘八節、夏至、唐太宗過生日……這些日子統統放假3天。另外還有21個只放一天假的傳統節日,唐朝的法定假日之多,遠超忙碌的現代人。

唐朝春節是按「元正前後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說,以大年初一為中心,初一之前放假3天,初一之後放假3天,加上初一,剛好7天假。

也不是所有的唐朝人都按照法定的春節假期休假。某些唐朝官員不一定能享受到像樣的春節假期,因為唐朝有兩個規矩。第一,大年初一那天京官和高級地方官必須早早地上朝給皇帝拜年。因此京官和高級地方官不能在初一當天跟家人團聚,而是要跟皇帝團聚。

第二個規矩是,地方行政長官在春節期間嚴禁離開衙門回老家。這斷絕了地方官在老家過年的可能性,他們要想跟家人團聚,地點只能定在單位。

唐德宗李適寫過一首《元日退朝觀軍仗歸營》,大意是大年初一那天等百官拜過年,他又閱了兵,一整天沒有消停。唐德宗屬於勤勉型的皇帝,他是唐朝安史之亂以後登基的皇帝,接手的是藩鎮割據的爛攤子,決心削奪擁兵自重的地方節度使的權力,連連用兵,忙得不可開交。他在任的時候,春節期間照樣上朝,大臣叫屈,他說:那按單雙號吧,單號上朝,雙號休假。於是唐朝高層就出現了一個奇特現象:臘月28放年假,臘月29上班,大年30繼續放假,大年初一接著上班,初二又放假,初三又上班⋯⋯

民國:春節不放假,發現不在崗,就可能下崗

历史的長河流淌到了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一,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若是發現有公務員不在崗,這個人可能就要下崗了。

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曾宣布廢除舊历改用國历(公历),並決定把公元1912年定為中華民國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為民間習慣使用農历,仍然把農历正月初一當做傳統「新年」,所以袁世凱上臺以後,便把農历正月初一即傳統「新年」改稱「春節」。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又再次頒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使用國历,廢除農历。為了雷厲風行貫徹這一命令,政府還規定機關、學校、商店不得在春節期間擅自放假,否則就要對相關負責人實行嚴厲的制裁和處罰。

著名作家老舍曾在北京一所小學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只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母親見他回來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舍說一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一愣,嘆口氣說:「走吧!」老舍雖然心裡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途中,他看見街上那麼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麼冷清,淚水便迷了雙眼。

盡管政府企圖用行政手段來制止民間過年,但是老百姓並不買賬。於是,民間便出現了「禁令自禁令,過年自過年」的情景。

到了1918年,北洋政府也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終於開始允許春節放假了。

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中國實現了名義上的大統一。統一之後的國民政府顯然沒能吸取教訓,不僅重申春節不準放假,而且決定結束兩種历法並行,欲徹底廢除農历,以顯示其「革命」的決心。

1930年1月2日國民黨的《上海黨聲元旦特刊》發表《推行國历廢除舊历的工作》,也承認國历推行艱難,「習俗相沿,積重難返」。鑒於此,1934年初,南京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農历,不得不承認「對於舊历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幹涉」。從此,民間又可名正言順地過農历春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