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碎回憶

上世紀五十年代,香港環境非常貧窮,有一公司,稱是鐵行者,即渣甸公司,招請勞工往”那老島Nauru採礦,工資不高,要檢驗體格,合約有期限,公司有船送勞工往返至該島及香港.那老島Nauru本是英屬,1968年獨立.島內有豐富的礦產,是磷酸鹽Phosphate,有高度的品質,很有醫療價值.島內人民靠之為生.在英國老華僑中,有數位我認識的,曾去過此島勞役,滿約後適巧英國需要勞工,乃再次離鄉來英謀生,至今是英國老華僑矣.
 
五十年代時期,香港之大公報及文匯報,不時有官非與香港政府,二報之辯護律師是陳丕士,他很有名氣,每次對付香港政府之官非,他必勝,陳丕士之父,乃是陳友仁,此君於清末,曾從孫中山先生宣傳革命,流亡海外,至西印度群島,與一土婦結婚,誕一兒,他就是陳丕士.
 
又五十年代之時,婆羅洲內有一官司,涉及大清律例,此一時期,整個東南亞,只有一位律師諳此例.此君是趙冰,上海人,留學英國習法律 解放後來港執業.婆羅洲政府唯有通過香港政府聘請趙冰前往婆羅洲解決此一單官司.,一時成為新聞.趙冰又是新亞書院校董;新亞書院後來被合拼入中文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