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新政:房東不可以禁止租戶養寵物

上周,英國住房大臣邁克爾·戈夫將宣布針對私人租賃房屋的重大改革。其中一項就是修改法律,不允許房東禁止租戶養寵物,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如果房東表示拒絕,租戶將有權挑戰他們的決定。政府還將修改法律,允許房東要求租戶購買保險,以保證房屋的修繕和損失可以得到賠償。

目前,英國約有440萬個家庭住在私人出租的住房裡,但只有7%的房東在出租廣告上標明允許飼養寵物。

英國一個保護貓咪的慈善機構(The Cats Protection)一直在爭取修改相關規定。這個機構估計,英國有100萬家庭因為租房而不能實現養貓的願望。

Dizzy sleeping

房屋應當配備合理的現代化設施

除了有關養寵物這一項,英國政府本次公布的租房改革還包括將目前適用於社會保障住房的體面住宅標準(Decent Home Standards)擴大到私人租房領域,以避免有人住在潮濕、不安全、寒冷的家中。

具體來看,房東需要在以下四個方面滿足最低住宅標準:房屋應當滿足現行《住房法案》的最低規定,並接受住房安全與健康評級系統的評估,不存在任何屬於第一類危險的情形。

房屋整體狀況良好,主體建築不存在年久失修或者亟待修葺的問題。

房屋應當配備合理的現代化設施與服務,如功能良好的廚房、衞生間、隔音設備、公共區域等。

Houses to let in north London

房屋應當提供合理的供暖設施

與此同時,英國政府將廢除1988年頒布的《住房法案》第21條無過錯驅逐條款,房東將不能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終止租約,不能對租戶進行無過錯驅逐。無過錯驅逐條款規定,在租期屆滿之後,若房東不願意續租,可援引第21條來收回房屋的使用權,而無需證明租戶有任何違反租賃協議的行為。房東也可通過向法院申請驅逐令來達到快速收回房屋的目的。

廢除無過錯驅逐條款

該條款長期被租房者詬病,認為其將租戶置於不利地位,特別是在租房市場低迷期間,無法為短期租房者提供生活環境的保障。第21條無過錯驅逐條款被廢除之後,房東只能依據《住房法案》第8條終止租賃關系收回房屋使用權。該條款要求房東向法院提供解除租賃關系的正當理由,並且提前向租戶發出解除租賃關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