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司法部長:擬把刑責年齡定為13歲

法國司法部長貝露比(Nicole Belloubet)周四(13日)宣布,有意把刑責年齡定在13歲,意味着13歲以下兒童犯事將不會被檢控或負刑責。有關建議受到反對派猛烈抨擊,但在大部分歐洲國家已在執行。

按目前情況,13歲以下罪犯若被法官定為有「判斷能力」,就需要接受教育性處分。根據司法部統計,每年國內約有2000名13歲以下兒童因犯罪被捕,目前10歲兒童罪犯可被拘捕和留案底。前總統奧朗德主張取消兒童法庭;律師議會成員阿緹雅認為政策太過倉促,司法部可按個別案件情況作處理。

政策建議對於民事案件受害人影響 不大,因為通常可由犯事兒童的父母作出賠償。但取消檢控對未成年罪犯的行為就有影響。輿論認為當局不應把沒有成年人判斷力的兒童,當作罪犯對待,同時也需要考慮到他們是否處於危險情況、被虐待或脫學。

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國等歐洲國家,把刑責年齡門檻定在1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