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業強表示對政府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有保留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資料圖片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表示,對政府加強引用《土地收回條例》發展有保留,希望公道處理、有商有量,以及應顧及原有業權時有人利益,強調支持發展新界。

劉業強認為在現有機制下,土地持有人並無議價能力,又指如果政府收回農地建屋,就要不應再以農地價值計算地價。

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衝突持續,他指,若無太大影響,區議會應按原定日子進行,民怨不應以暴力表達訴求,和平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