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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元朗天水圍3宗閘車斬人案 疑涉勝和與新義安酒吧爭女爭執

屯門、元朗及天水圍今日(13日)凌晨接連發生3宗閘車斬人案,消息稱事件疑涉及同一宗江湖爭女恩怨。事源兩日前屯門新義安與元朗南邊圍勝和人馬,因爭女問題在酒吧爭執。3宗案件現時統一交由警方新界北總區反黑組接手調查。

凌晨1時許,一輛白色平治私家車駛至屯門海榮路近三聖輕鐵站對開時,突然被3輛架掛有假牌的私家車截停,對方有10多人下車,並持開山刀走向平治男司機狂斬。平治男司機一度駕車逃走,其間與歹徒車輛追逐並發生碰撞,平治的車門更被撞至飛脫,最後在100米外停下,刀手逞兇後逃離現場。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發現平治的19歲姓馮男司機雙腳被斬傷陷入昏迷,其中右邊後大腿刀傷長25厘米,於是將他送往屯門醫院搶救。

屯門元朗天水圍3宗閘車斬人案疑涉勝和與新義安酒吧爭女爭執| 星島日報

元朗斬人案

今日(13日)凌晨3時許,姓陳男子駕駛私家車載同姓李友人(同為29歲),由元朗谷亭街駛至康景街停下,突然有4至5輛私家車駛至,並有約20人落車,手持木棍及利刀砸毀事主的私家車。陳男立即駕車逃走,並駛往元朗警署報案。陳男與友人均沒有受傷,警方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及「藏有攻擊性武器」進行調查。

元朗私家車遭4車包圍20人持武器毀車男子突圍警署報案| 星島日報

天水圍斬人案

至凌晨5時許,一輛白色私家車駛至天慈路與蝦尾新村路交界時,與一部新界的士相撞,並剷上安全島撞倒路牌。此時有2輛私家車追至,白色私家車男司機見狀立即跳車逃走,剩下兩名坐在後座的男乘客,對方約10名持刀大漢向車廂的兩人狂斬,逞兇後跳回私家車逃去。其中一名姓洪傷者(24歲)手腳被斬,仍然清醒,但另一名30歲傷者則被斬傷手腳及後腦,昏迷送院治理。

新界西凌晨3宗截車斬人案天水圍私家車遭截停兩男被圍斬浴血| 星島日報

 


涉無牌注射肉毒桿菌 詩凝美容女董事認3項無牌行醫罪囚4個月

3名顧客在詩凝美容接受肉毒桿菌毒注射後,出現眼簾下垂、嘴嚼困難及失禁等副作用,美容院女董事及女美容師被控無牌行醫及管有第I部毒藥等4罪。女董事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3項無牌行醫罪,餘下控罪獲控方撤回。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指,本案性質嚴重,各事主接受療程時誤以為會有醫生監察,出現不良反應時亦無人知如何處理;法庭需向公眾發放清晰訊息,必須有專業人士陪同下進行醫學治療,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美容師否認控罪押後再訊

女美容師否認控罪,裁判官押後案件至4月16日再訊,待其聘請律師再確認答辯方向,准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官:進行療程前應了解病人身體狀況

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指,雖然案件並無證據顯示首被告張敏曾自稱為醫生,但注射藥物入身體內或會產生不良反應,進行療程前應了解病人的身體狀況,而本案的事主確實出現了不良反應,被告於事後亦無告知要如何處理。高官認為判監無可避免,終以每罪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分1刑期後,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案發時僅開業一個多月

張敏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提到,詩凝美容案發時只開業一個多月,受害人不多,事後公司已停運,被告深感悔意並承諾不會重犯。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自稱為醫生,而涉案事主亦無永久傷害,現已康復。

事主被告知女董事是醫生

承認案情指,3名事主分別經朋友及詩凝前顧員B介紹下光顧,當他們到美容院後,其中兩事主被告知張敏是醫生;一事主在紋眉時詢問有否面部瘦身治療,張敏當時展示透明容器表示可以瘦面。其後,張敏指示事主睡在床上,一事主被注射肉毒桿菌毒於小腿肌4次、膞頭2次,另一事主被注射於嘴嚼肌肉3次,餘下一名事主則被注射於顎骨3次;而療程期間,張敏未曾向各事主解釋將會注射的分量、時間及副作用等事項。

事主接受注射後出現不良反應

3事主及後分別出現頭暈、眼簾下垂、重影、說話模糊、面頰顎骨脆弱及嘴嚼困難等症狀,前往醫院求診後,報告指該些症狀均屬注射肉毒桿菌毒的後遺症。張敏於2022年12月1日被捕,同日被押至詩凝美容,及被搜出針筒及利多卡因等第一類管制藥物。衞生署報告顯示,注射肉毒桿菌的外科手術需由註冊醫生進行;而張敏並非註冊醫生。

兩被告被控無牌行醫等罪

44歲被告張敏為詩凝美容董事,38歲被告劉璐則報稱為美容師。張敏及劉璐分別被控3項及2項非註冊醫生施行醫藥治療(包括外科手術)導致該人受人身傷害罪。兩人被控於2022年11月7日及11月10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上海街28號恆邦商業中心305至306室詩凝美容未進行註冊、暫行註冊或免除註冊手續的情況下,對錢姓及仇姓人士進行醫療治療(包括手術),導致錢及仇受傷。

張敏亦被控於2022年11月12日,在詩凝美容未進行註冊、暫行註冊或免除註冊手續的情況下,對陳姓人士進行醫療治療(包括手術),導致陳受傷。控方申請撤回張另被控的一項管有第I部毒藥罪,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KCCC 3135/2023

 


黎智英案│連登助宣傳眾籌逾700萬   黎智英公司墊支「G20峰會」登報費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44日審訊,控方今早傳召「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出庭作供。李宇軒供稱,2020年8月因勾結外國勢力罪被捕,後來被正式控告。他於2021年7月認罪,承認串謀黎智英、Mark Simon等人,透過「重光團隊」(SWHK)作為平台,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但至今尚未判刑。李宇軒供稱與陳梓華等人在2019年G20峰會前眾籌,卻因轉帳事宜未能動用眾籌金錢,李墊支了300萬元積蓄,但仍未夠支付廣告費用,陳梓華便向他稱:「錢銀嘅嘢洗唔洗幫手?」

12:56  午休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45 李宇軒確認向13國17間傳媒機構支付廣告費

控方向李宇軒展示上述收支報表,李宇軒確認自己如同文件記錄,有向13個國家的17間傳媒機構支付廣告費用,而文件上亦有記錄匯款日期,例如在2019年6月27日向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匯款約3萬加拿大元,而當時未扣除行政費用,眾籌約得到670萬港元,除了向傳媒機構支付596萬港元的廣告費,文件上亦記錄了約6萬元的網上廣告費。

李宇軒指當時有Tg群組成員提議在Facebook及Google登廣告,「因為應該估計買唔到多一份實體報紙廣告」,而眾籌時有提及要登國際廣告,故在Facebook及Google登廣告,最後眾籌所得款項尚有約15萬港元餘下。李宇軒亦指上述收支報表在2019年7月16日後,有透過「家樂牌通心粉」在連登發布。

12:30  李宇軒形容自己是實際操作眾籌戶口的人

李宇軒指,他與陳梓華一起提出登報計劃的主意,李宇軒形容自己是實際上操作眾籌戶口的人,他用其個人電郵建立眾籌戶口,後來亦「幫手墊支」,「有keep條數」,而陳梓華則「幫手搵報紙」、「幫手搵墊支」。李宇軒指登報費用有兩類記錄,一是報館收據,二是李宇軒或陳梓華「個邊」支付廣告費的匯款通知書。

控方指警方從李宇軒住所內檢取了有關G20登報計劃的文件及單據,包括《眾籌G20各國報章頭版公開信》的收支報表(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2日),文件上提到他們透過「Go Get Funding」的眾籌平台籌得673.2萬元,當中670萬元透過支付平台Stripe取得,2.62萬元透過支付平台Paypal取得。

文件提及他們曾向NEWS UK & IRELAND LIMITED(英國新聞集團,英國泰晤士報、星期日泰晤士報、太陽報等報紙的出版公司)支付27.5萬港元的《泰晤士報》登報費,向GUARDIAN NEWS & MEDIA LIMITED (衛報傳媒集團,衛報和觀察家報等報紙的出版公司)支付17.9萬港元的《衛報》登報費,向The New York Times支付 93.4萬港元的《紐約時報》登報費,向Washington Post Company LLC支付68.3萬元《華盛頓郵報》登報費。

文件亦顯示,他們於2019年6月27日在《衛報》、《南德意志報》、《歐洲政治報》登報,於2019年6月28日在《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美國版及國際版)、《蘋果日報》、《朝日新聞》、《日本時報》、《澳洲人報》、《朝鮮日報》、《東亞日報》、《韓國日報》、《環球郵報》、法國《世界報》、《巴黎人報》、《晚郵報》、瑞典《每日新聞報》、《歐洲政治報》登報,另於2019年6月29日在《泰晤士報》、西班牙《世界報》及《歐洲政治報》登報。3天廣告共支付了602萬多港元,當中逾596萬元屬紙本廣告費,6.15萬元則是網上廣告費,另涉審核費用7000元,銀行服務費2976元,最終眾籌盈餘為約15萬元。

12:10 重新開庭

李稱陳梓華指Uncle或其他人可墊支5球

控方問起陳梓華首次接觸李宇軒的情況。李宇軒指不記得陳梓華當時在Tg私聊時如何自我介紹,又指很可能陳梓華沒有自我介紹。

李宇軒指不記得兩人之間的具體對話,「大概意思係佢問我墊支幾多,之後佢就話諗計」,隨即或隔了一會,陳梓華表示「問過啲uncle或者其他人,個度可能可以動用到5球(即500萬元),有需要就揾佢」,由於是墊支,所以事後亦須還款。

控方追問陳梓華有否透露「uncle」是誰。李宇軒稱沒有,又指「uncle」不一定有血緣關係,「而係可能泛指一啲男人、或者其他人」。

李宇軒另提到「因為我哋一開始係Tg friend」,比起在Tg群組交談,Tg私訊「相對private」。法官李運騰問到甚麼是「Tg friend」。李宇軒稱泛指Tg上認識的人,而Tg群組亦分為公開或私人,不過他不記得上述群組是否公開群組,他甚至不記得自己是否該群組管理員,「2019年運動期間,有好多group係Tg上面」、「有啲係我開,有啲唔係我開」、「太多,唔記得邊個打邊個」。

11:22 小休30分鐘

11:00 有報館未收錢已刊出廣告

法官李運騰追問李宇軒為了墊支廣告費而用光300萬元積蓄的事件,李宇軒指當時眾籌金額為700多萬元,但扣除眾籌平台與Stripe支付服務平台需收取的服務費後,只剩610至620萬元。由於當時未能動用到眾籌資金,李宇軒便用自己積蓄墊支,「唔知幾時先可以reimburse(報銷)到自己啲錢」,又重申「當時只可以用唔係來自眾籌嘅錢嚟支付廣告費」,確認其300萬元積蓄並非來自眾籌,而是兩回事。

對於報館需否在刊登廣告前收到廣告費一事,李宇軒供稱:「報館suppose(應該需要)在廣告出街前收到錢」,故安全起見,最保守的做法是必須在三個銀行工作天前匯出款項,並傳送匯款通知書予報館,「報館check(核對)完收唔收到錢,就會包保廣告出街」。

惟李宇軒當時登報後才知道,報館在收到匯款通知書後,款項未到報館戶口時,已即日出廣告,又指:「依個係當時有唔少報紙同我哋做嘅arrangement(安排)」。

李宇軒憶述,陳梓華在2019年6月向李宇軒發私信聯絡,也與Telegram群組成員一直討論登報計劃,當時陳梓華「個邊」幫手墊支了數次廣告費,陳梓華便需把匯款通知書轉交予李宇軒,其後二人曾在金鐘太古廣場真人面對面見會,交收匯款通知書。

10:40 透過TG等宣傳眾籌得逾700萬元 Paypal突凍結帳戶轉數不果

李宇軒供稱,當時全球登報計劃的目的是「Raise International Awareness 」、「關於香港民主運動」,他們透過在名為「Go Get Funding」的眾籌平台開網頁眾籌。李宇軒指他已經不記得當時所使用的具體字眼,但大概是透過全球登報「去俾當時國際社會嘅人知道,香港嘅示威發生咩事」。

李宇軒續指當時Tg群組內有某成員持有名為「家樂牌通心粉」的連登討論區帳戶,「本來已經好多人、好heat」,所以對方在連登發帖文會得到很多人關注,當時便透過這方式宣傳眾籌。

李宇軒稱不記得當時設立的眾籌金額目標,但記得最終籌得超過目標的金額,共逾700萬元。李宇軒又指最初透過Paypal收取眾籌款項,但後來Paypal突然凍結帳戶,故他改用Stripe,透過Stripe連接到自己名下渣打戶口直接收款;李宇軒不知道Paypal凍結原因,而該Paypal帳戶後來亦解除凍結。

李發現墊支廣告費者包括黎與Mark Simon持有公司

李宇軒亦指,當時他發現自己不夠錢墊支廣告費時,曾在Tg群組透露此事,後來陳梓華便在Tg接觸自己,但他亦不知道陳梓華原本是否Tg群組成員,當時陳梓華表示會「揾佢個邊嘅人幫手」,「話如果有單,彈俾佢,佢會搞」、「咁我keep remittance advice(匯款通知書)」,或者他直接給報館聯絡方式給陳梓華處理。李宇軒稱他一開始不知道陳梓華「嗰邊」是甚麼人,但在收取匯款通知書時,發現有由黎智英與其外籍助手Mark Simon所持有和控制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香港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俾過錢」。

10:20 Telegram上識陳梓華 G20峰會前眾籌登廣告

控方要求李宇軒按時序講述涉案事件的背景,李宇軒指他在2019年6月期間在Telegram認識共謀者陳梓華,但李宇軒當時「唔知佢叫陳梓華,只知佢叫T」。二十國集團(G20)峰會於2019年6月28至29日在日本大阪舉行,李宇軒憶述G20峰會前夕有香港市民(包括李宇軒及陳梓華)在Telegram討論登報計劃,而Telegram群組成員均十分支持登報計劃。

墊支300萬積蓄仍未夠付廣告費 陳梓華問:使唔使幫手?

李宇軒指:「當時香港已有幾次好有畫面、好eyecatching    (搶眼)嘅示威場面」,群組成員們討論如何「將關注同momentum(意指:勢頭、衝力)帶到國際舞台,得到國際支持」。而當時登報廣告計劃需在G20峰會前完成,「所以啲錢銀問題要係G20峰會前解決」,但眾籌完畢後因轉帳問題而未能即時動用到眾籌資金,故「眾籌完到廣告出街期間,要有人墊支住廣告費先」,「所以我用曬我自己3球(即300萬元)嘅積蓄,但都唔夠墊支廣告費,所以有money issue(錢銀問題)」。

李宇軒提到陳梓華在眾籌後,G20峰會第二日或之前,正在安排向報紙支付廣告費時,另外接觸他並問他:「有無錢銀上嘅嘢要幫手?」、「錢銀嘅嘢使唔使幫手?」

10:00 開庭。李宇軒出庭

李宇軒身穿黑色羽絨外套、白色襯衫,留黑色短髮及戴上黑色長方框眼鏡,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並持聖經宣誓後作供。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負責對李宇軒進行主問,李宇軒確認自己在2020年8月10日因涉勾結外國勢力被捕,至2021年3月24日被正式起訴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協助罪犯及管有火器罪。

2021年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涉串謀黎智英等人犯案

李宇軒同意自己在2021年7月7日在裁判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其餘兩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其所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在2020年7月1日至翌年2月15日串謀黎智英、Mark Simon、陳梓華及劉祖廸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案件編號:HCCC51/2022

 


藝術維港2024︱teamLab數百夜光蛋3.25起中環海濱展出

康文署斥資5,000萬元,由3月25日起至6月2日,於尖沙咀及維多利亞港兩旁推出大型戶外藝術計劃「藝術@維港2024」。康文署提供

康文署斥資5,000萬元,由3月25日起至6月2日,於尖沙咀及維多利亞港兩旁推出大型戶外藝術計劃「藝術@維港2024」,料吸引逾200萬人次參與。康文署署長劉明光指,本周六(16日)起至10月7日將舉辦「俠大之者——金庸百年誕辰紀念.任哲雕塑展」紀念金庸,預計能吸引10萬人次。

康文署於3月25日起至6月2日,於尖沙咀及維多利亞港兩旁推出大型戶外藝術計劃「藝術@維港202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於3月25日至6月2日期間,於維港兩岸呈獻大型戶外藝術計劃「藝術@維港2024」。康文署提供

劉明光表示,上年首次辦「藝術@維港」大受歡迎,故今年夥國際藝術團隊teamLab和香港藝術家,以及領賢慈善基金、K11集團和信和集團,在維港兩岸推出產持續70日的大型戶外藝術計劃「藝術@維港2024」,預計超過200萬人參與。

本周六(16日)起至10月7日將舉辦「俠大之者─金庸百年誕辰紀念.任哲雕塑展」紀念金庸,預計能吸引10萬人次。吳艷玲攝

「teamLab: 光漣」3.25維港展出

康文署與國際藝術團隊teamLab合作的「teamLab: 光漣」展覽,於本月25日至6月2日在金鐘添馬公園草地及中環海濱長廊舉行。展出二百多個、3至5米高、色彩繽紛的發光ovoid(蛋狀物),這些發光蛋會隨着觀眾互動而變換顏色和音效,同時亦會與園內數十棵樹木互相配合。

劉明光指,teamlab擅於運用最擅長數碼科技,利用燈效和聲效,將自然景觀轉化為奇異空間。是次teamlab有兩組作品《持續站立的生命》和《呼應之樹》,意念是為了連繫光、人和自然,而蛋是象徵生命,寓意生命和世界不可分割。

康文署副署長(文化)譚美兒表示,展覽「teamLab:光漣」為思考性較高的展覽,冀讓市民思考生命的喜悅,故添馬內草地的區域需登記才能進入。她續稱現場有音樂配合,市民需以對應作品的心情體驗,建議市民從金鐘站進入,並保持耐心,以最完整的方式感受作品。

市民下周一起可預約「teamLab:光漣」首星期名額

香港科學館館長(科學推廣組)楊明思表示,有意參觀「teamLab:光漣」的人士必須預先透過klook網頁預約參觀日期及時間。為方便市民參觀展覽,添馬公園和中西區海濱長廊(中環段)於展覽期間,每天下午5時30分起實施人流管制,市民需出示二維碼才能進內參觀。

市民可於下周一(18日)中午12時起,於klook網頁登記預約首星期(3月25日至3月31日)的名額。展方表示,逢星期一中午12時起,開放預約未來一周的名額。每人最多可預約2個名額,每日限預約一個場次。而近海濱展區無須登記入場。

 


元朗7.21案|控方指林卓廷無方案平息事件 是有共識與他人集結並和白衣人對峙

2019年元朗721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林卓廷今於區域法院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林曾聲稱到場保護市民,控方指林為何不在白衣人走近時安排市民分批撤退,林解釋「電光火石間」沒能力作出完備撤退方案,控方便指林其實無能力保護市民,林表示「我盡咗能力⋯當時我相信警方會好快處理到」。控方指出林到閘內叫市民不要出閘,引致白衣人出現成為另一個集結點,林並無方案平息事件,閘內人無打算離開,而是有共識集結在一起與白衣人對峙,林均表示不同意。

控方質疑林為何不在其他地方監察元朗,林稱網上資料會滯後,故選用較為直接的方式。法官陳廣池質疑為何覺得自己有監察職責,林回應「我作為立法會議員,警方由黃昏打後、白衣人集結咁耐都唔做嘢,我就開始覺得有問題」,遂前往監察。控方提到當時中西區有示威者衝擊中聯辦,為何林又不前去監察,林表示當時已有大量傳媒和議員同事在該處,「全城關注中西區,元朗出事可能冇人理」。

2019年元朗721事件中,發生白衣人涉入站內打人事件。資料圖片
2019年元朗721事件中,發生白衣人涉入站內打人事件。資料圖片

控方表示案發當日大量警力於中西區佈防,與示威者對峙,控方指出林有向警方查詢元朗警力,目的是確認警力不足,方便林聚眾生事,有警長對林表示「雞地已經好亂,如果你去到,警方要花一段時間先跑到去救你」,而林在警方勸喻下仍進入元朗,林均否認並稱「我都冇諗過白衣人衝入地鐵站咁樣打人,唔通警方會知白衣人入元朗站打人嚟救我?」

林不同意控方指出林進入元朗為使警方疲於奔命,指若果「真係奔咗命」、「唔覺得黑社會會衝入元朗站咁長時間打人」。

控方質疑林沒聯絡朱凱廸、鄺俊宇等負責元朗事務的議員商討如何解決事件,林稱欲盡快使警方到場執法,認為找了黃偉賢拿取元朗警方聯絡方法便已足夠。控方指出林目的是到場與其他人會合,引起對抗和爭執,林否認。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即棄塑膠|4.22起實施首階段管制 謝展寰:八成中小企未作準備

首階段即棄膠餐具管制即將在下月22日起實施,餐飲處所禁止向顧客提供9類即棄膠餐具等。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3日)在立法會上表示,局方會派人探訪全港2萬間小型食肆,當場向他們講解政策,並介紹購買即棄膠餐具替代品的渠道。他說局方發現,開展探訪至今,有八成中小企未開始準備替代品的轉換,局方會在適應期內再探訪未準備好的商舖,了解他們的困難。

餐飲處所禁止向顧客提供9類即棄膠餐具等。

謝展寰:冀以「積極正面開心」方式建走塑文化 非靠強硬執法

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表示,希望政府未來在執法時,多作口頭檢控並多作宣傳購買替代品的渠道。謝展寰表示,即使在適應期後,局方的策略是以協助的方式,提供購買代替品的資訊,若屢勸不改,才會採取定額罰款的方式。他解釋因為希望建立「走塑」文化,希望大家以積極、正面、開心的方式進行,會以宣傳教育為主,而非依靠強硬執法。

謝展寰:考慮將「走塑有賞」與「綠綠賞」合併 擴大覆蓋率

民建聯主席、立法會議員陳克勤又關注政府會否考慮將「走塑有賞」手機應用程式與另一程式「綠綠賞」合併,以節省開支和提高效率。謝展寰表示,「走塑有賞」的程式下載量為3000次,由於「綠綠賞」的下載量達50萬次,因此政府會考慮將「走塑有賞」與「綠綠賞」合併,以擴大覆蓋率,讓市民一站式地實踐走塑和減廢。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指出,法例並沒有禁止市民從境外攜帶即棄膠餐具入口,包括網購,「香港市民繼續喺淘寶購買呢啲產品,甚至北上購買相關產品帶入香港」,他關注局方有否評估相關影響。謝展寰回應指,計劃希望大規模地將塑膠減少,在特別情況下攜帶小量塑膠回港,對大圖像的影響不大。謝展寰又強調市民不需擔心自己搞不清楚法例會誤墮法網,因為此法例只管制上游及供應,不涉及市民。

政府會考慮將「走塑有賞」與「綠綠賞」合併,以擴大覆蓋率。

環境及生態局圖片

 


漁護署去年人道處理近500頭野豬 按年大升7成 署方:避孕絕育遠追不上繁殖速度

漁護署去年人道處理近500頭野豬按年大升7成署方:避孕絕育遠追不上繁殖速度| 星島日報

野豬在市區及郊外傷人個案時常發生,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立法會提書面質詢,指不少地區人士反映上水及粉嶺區一帶野豬滋擾問題日益嚴重,問及有否新措施減少野豬滋擾民居。漁護署回覆時指已增加行動次數,並透過設置網路監控攝影機監測,配以新型捕獸器提升行動效率。

漁護署表示,截至2024年2月,漁護署已進行超過410次捕捉行動,人道處理共超過910頭野豬。其中2023年每月平均人道處理的野豬數目為41頭,較2022的每月平均24頭上升約7成。

漁護署指,由2017年至2021年曾進行「野豬捕捉及避孕/搬遷計劃」,惟調查顯示避孕和絕育的速度遠遠追不上野豬的繁殖速度,而且野豬一旦習慣被人餵飼,即使被搬遷到郊野,仍會不斷重返市區或民居向人索食。因此,漁護署於2021年11月推行捕捉及人道處理野豬行動,取代捕捉及避孕/搬遷計劃。

擬修例將餵飼野生動物罰則增至最高10萬元及判監一年

漁護署指人為餵飼活動是野豬滋擾問題的源頭之一。為加強打擊餵飼行為,政府已於去年11月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野生期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將餵飼野生動物行為的最高刑罰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有關法例修訂如獲通過將於今年8月1日生效。

 


電子牛肉乾|的士業界冀告票同時通知車主及司機 陳恒鑌:過渡期仍發紙本告票

政府擬修例明年推「電子牛肉乾」 要求駕駛者提供電郵電話收告票| am730

警方發出俗稱「牛肉乾」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時,須面交予掌管涉事車輛的人或固定於涉事車輛上。政府正提出修例改用電子方式,發出「牛肉乾」。《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恆鑌表示,電子告票的通知短訊將由特定號碼發出,發送並加入#號,不會出現任何連結。

陳恆鑌今早(1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目標都是希望將無紙化做法應用在執法層面,會以短訊及電郵,並會寄信通知車主,過渡期期間抄牌時仍會發出紙本「牛肉乾」。他又提到立法會曾召開公聽會聆聽巿民及業界對此的看法,巿民多關注如何查閱電子牛肉乾的資訊,尤其是一些車輛有車主有司機,若短訊通知車主,「車主又要通知司機,司機又隨時可以唔認」,當中或會出現混淆的情況;其次是要重新收集車主的電子通訊,有人質疑「易通行」推行時已收集過相關資料,為何還要再收集多一次?

吳坤成憂心配套未完善下強行執行易生爭端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永遠會長吳坤城在同一節目表示,在配套未完善下強行執行感到擔心,現時車位嚴重不足,「有時司機想吃頓飯、上洗手間,轉頭就抄一張牌」,再加上現在前線車主年紀比較大, 未必適應 看短訊收「牛肉乾」,希望就是政府能夠抄牌後,司機和車主都收到短訊,認為會比較公平。惟現時執法部門是否做到上述方案,則仍未作出回覆。

吳坤城又指以執法方面的對立面和尷尬的情況,商會沒有處理到 ,一張告票三百多塊,如果一天有一、兩張告票,情況不會像現在易通行那樣,先由車主墊資墊資後慢慢解決。他執行上的營運可以慢慢處理,但執法過程裡面,僅車主收到通知而司機收不到,或會出現很多爭拗。

他又指,現在科技進步, 政府有電子駕駛執照、電子行車證、的士電子咪錶、如能拍一拍電子司機證便能開啟電子咪表,再將告票發給司機及車主,相信是較為簡單的做法,可以減少爭拗。

 


控煙│陳凱欣指應針對目標群組加強協助 邵家輝:毋須妖魔化吸煙行為

控煙│陳凱欣指應針對目標群組加強協助邵家輝:毋須妖魔化吸煙行為| 星島日報

政府連續兩年加煙草稅,現時每包煙平均售價超過90元,衞生署控煙酒辦表示,今年公布加煙稅後首星期,戒煙熱線來電較之前的三個月每周平均來電數目上升了約3.8倍。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凱欣建議政府制定全面政策。

陳凱欣今(13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加煙稅後多人查詢戒煙是很正常的,始終不少煙民會感到「肉痛」,以往每次加煙稅後都有這種影響。不過她反問,政府有沒有跟進查詢過後「有幾多人真係成功戒到煙」,又或有幾多人「習慣咗加幅慢慢又食翻」,這需要持續密切追蹤,並了解為何戒煙成功或失敗。

建議針對目標群組加強協助

她認為,現時每包煙價格已經近百元,不可能只是加價加稅,政府應該要有更全面的控煙政策。是否有政策可以防止及關注包括青少年等目標群組,追蹤家庭等,防止青少年吸煙。

至於打擊走私煙的力度,陳凱欣指,打擊私煙的數量是有上升,但現實是,一定有人見有機可乘便販賣「私煙」圖利,政府可公布投放了幾多資源打擊私煙。陳凱欣又關注邊走邊吸煙的「火車頭」情況,以及禁煙區與非禁煙區之間,控煙酒辦有否加人手去巡查等。

邵家輝:毋須妖魔化應從教育入手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認為,若果政府加煙稅至煙民無法負擔,無疑可以達到吸煙率降至7.8%的目標,但若能讓煙民清楚知道食煙對身體的害處,而個人仍繼續吸煙的話,就不要「妖魔化佢」,市民應該有自己的選擇權利。

若純粹因價錢「有錢有得食,無錢無得食」,他就不認同這方向,認為應該做好教育及宣傳。他又指現時私煙泛濫,更質疑控煙酒辦過去的工作成效成敗,及為何當局無法打擊「白牌煙」。

 


啟德綠色運輸系統︱議員冀走線能延伸至九東再過海 打破啟德區孤島困局

啟德將興建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全長約3.5公里。

土木工程拓展署早前提交的最新文件披露,啟德將興建的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全長約3.5公里,以高架形式營運,共設5個車站連接港鐵啟德站至啟德郵輪碼頭,走線不會連接至觀塘甚至藍田。有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均指,希望啟德走線能延伸至九東,再接駁港島東,打破啟德區孤島交通的困局。

立法會九龍東議員顏汶羽在今早(13日)在電台自節目表示,歡迎走線覆蓋港鐵啟德站至啟德郵輪碼頭,走線5個站已串通一些會有大量人流的景點,包括啟德體育園及郵輪碼頭等,這些地方將接駁至啟德站重鐵系統。他形容對過往如市區孤島的啟德,具有突破性進展,當然能連接至九東就最好,可以提升啟德本身效率,希望政府在下一階段作研究。

擬興建的啟德綠色運輸系統走線。資料圖片

擬興建的啟德綠色運輸系統走線。資料圖片

九龍城區議會較早前討論啟德運輸系統諮詢文件。

外界亦關注整個啟德區只單靠集體運輸是否足夠應付未來的盛事及體育活動的交通需求,顏汶羽表示啟德體育園未來主要將依靠集體運輸,即港鐵啟德站。只不過郵輪碼頭的對外交通,現時主要仍靠小巴及巴士,若將來能有集體運輸系統,就能大幅度疏導人流。至於如何激活整個啟德區,他覺得有一個必須要處理的問題,就是將交通接駁至九龍東,去到油塘、茶果嶺,再接通港島東,在整個效率及鐵路規劃概念上一定是便利很多。

張景勛:已爭取多年「遲到好過無到」

九龍城區議員張景勛在同一電台節目表示,一直希望有「雲巴」,雲巴的載客量每個車廂70人,如以4至8卡車為例,每小時可載客8千至12000人,認為是不錯的選擇,但最終仍然視乎供應商提供商及營運商的意向書。

現時文件披露啟德智慧綠色集體運輸系統擬議走線,全長約3.5公里,設5個車站,現時初步走線未有涵蓋的兒童醫院和興建中的新急症醫院。他指,啟德的兒童醫院及新急症醫院都是很重要的設施,如果這路段現時暫時未能到達,希望政府在規劃走線時,預留擴展支線的空間。

被問及當局爭取2026年招標、以期2027年批出合約,或要到2031、2032年才落成,會否太遲。張景勛認為,各方已爭取了很多年,「遲到好過無到」,希望當局能加快招標程序,並會在明日的九龍城區議會會議中提出建議。

 


23條立法︱議員質疑騷擾國安案人員入罪門檻高 林定國:範圍無收窄反倒更闊

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12日)繼續舉行會議。有議員認為「對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作出非法騷擾行為」的條文門檻過高,較難定罪。律政司長林定國認為條文涵蓋範圍並非收窄,反而是擴闊。強調只要對相關人士作出任何恐嚇的行為,都會受制於該條款。

議員指罪行難以定下 質「為何唔寫簡單啲」

工聯會吳秋北認為《條例草案》中「對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作出非法騷擾行為」較難定罪,因其涵蓋範圍非常窄,定罪條件非常多,又指其免責條款只需證明網上亦有相同言論,或「起底資料」標明涉及「獨裁者」、「人民公敵」、「走狗」等即可免責。他建議條文設兩級制罰則,如只涉及辱罵可處較低刑罰,而其餘可處較高刑罰。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會作考慮。

「G19」召集人謝偉銓則質疑「對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作出非法騷擾行為」條文中,將犯罪條件加闊,令罪行難以定下。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解釋相關條文分屬不同時間,指明人士分別在涉及國安案件人士或協助者,進行其職能前或正在進行職能中對其進行妨礙或阻嚇,條文希望可包含完整條文,防止遺留。謝詢問「為何唔寫簡單啲」,建議改在正在或打算進行妨礙或阻嚇,指保護相關人士是有必要的,認為無須為該條款定過高門檻。

林定國:只要對相關人士作任何恐嚇行為 均受制於條款

林定國認為條文涵蓋範圍並非收窄,反而是擴闊。他指條文配合英文版本會更清楚,指出執法人員或處理國安案件的人士準備執行的職能、或已經執行(A thing done or attempted to be done by a specific person),情況包括準備檢控時、正在法庭進行檢控時、檢控完結時等,強調只要對相關人士作出任何恐嚇的行為,都會受制於該條款。

民建聯黃英豪詢問條文沒有境外法律效力,詢問是否有影響;又指如有人持有不屬於香港的電話卡,無辦法得知他在外地或香港發出干擾訊息,詢問有否科技協助。鄧炳強指條文針對香港執法或負責國家安全案件相關人士,因此主要針對本港發生的行為,他強調電話卡在哪裡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被恐嚇的人士處於香港,及證明在港發出相關訊息,即可被定罪。選委界郭玲麗關注該條文的域外效力有差異,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樂逢源解釋該條文針對「騷擾」本港人士行為,部分行為在港發生,法院有相關司法管轄權有其域外的效果,而單純在外國進行非法披露則可能不涉域外問題,因此條文需要寫清楚。

陳克勤憂言辭或訊息令人驚恐難入罪

法案委員會副主席陳克勤亦同意該條文門檻過高,指言辭或訊息需要在事實上令到對方感到驚恐、困擾或蒙受致命傷害,他以林定國、鄧炳強為例,形容「局長或司長你哋都見慣大場面,如果有人恐嚇你,你唔驚,咁咪好難入罪。」又舉例指,曾一位反對派議員在議會上向時任行政長官扔玻璃杯,被控普通襲擊,但該議員以「特首好淡定,一啲都唔驚」作為抗辯理由,認為如需要令到工作人員感到驚恐,才可以入罪,門檻較高。鄧炳強指出,如指明人士被恐嚇亦不恐怕,那相關情況並非條文想處理的,解釋條文增加主觀及客觀標準以面對相關情況,又指條文立法原意為處理有意圖和事實上有機會影響的滋擾行為,提到相關行為以往只有刑事恐嚇可處理,而刑期只有5年。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指,條例上文字表述寬鬆,擔憂會 「對敵慈悲對友刁」。鄧炳強表示,訂立法例時需要公道,而非考慮是否慈悲,一方面對執法及處理國家安全工作的人員有適當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以免市民誤墮法網。鄧以自己2019年與家人受到滋擾的經驗為例,指有人向他作出騷擾言論,他雖不感到害怕,但如打電話到他家人的工作地點,情況則有所不同,因而需視乎場景、對象等因素。

鄧炳強:減刑覆檢需檢視囚犯思想行為 屬平衡做法

《草案》提出修訂 《監獄條例》,新增條文如果某囚犯因涉及國安罪行而服刑,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該囚犯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能獲得減刑,有關決定每年覆核一次。選委界管浩鳴指,減刑原意為希望囚犯在獄中勤奮及行為良好,相信在署方作出決定後,由每年一次改為每半年覆核會較好,認為會令囚犯更有上進心。鄧炳強指出,一年覆核一次屬平衡做法,因需檢視該名囚犯在思想、行為上有否改變,及會否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認為每年一次是合適的時間以作評估。

盧偉國詢問該條例有否設追溯力。署理律政專員蕭敏鏇指無追溯力的原則適用於刑事罪行,指減刑屬於行政程序而非刑事罪行,關鍵時間點在於懲教署署長決定是否減刑及囚犯符合減刑條件的時間,如署長在條例生效前已決定允許減刑或釋放,亦「唔會叫佢返嚟坐返監」

蕭又指,囚犯減刑或提早假釋屬額外酌情權,前提是不能不利於國家安全,如沒有不利於國安,懲教署署長可視乎囚犯是否行為良好及勤奮而決定減刑或提早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