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者專欄】又再東返(6) – 天地之大德曰生

無是處

易經中提到:天地之大德曰生。它指天地之間最大的恩德是化生萬物。

生, 是世界萬物的泉源。人, 由有生命開始,有了生命後,最基本的是生存,任何生物, 都會想盡辦法生存下來,一棵小草,被大石壓著,它會從石縫中探出頭來, 向下扎根, 向上争取陽光,得以生存。人和一切動物, 也會想辦法克服所處的環境, 尋求生存的資源,這可以說是萬物的本能。

為了維持生存, 需要生長,希望有更好的生存和生長的條件, 人類彼此互動便有了生活,追求更好的生活,需要發展;為了保存生命,所以有各種科技和醫學;以及用宗教信仰來闡述生命問題;同時為了生命的延續,便要生育,傳宗接代,以致生生不息。

社會, 民族和國家, 也是遵循這個法則前進。從先民開始,向天争, 和地鬥,取得自然資源。為了民族本身的長久生存, 需要生長和發展, 而且為了後代子孫的繁衍,自然會向外擴張, 和其他民族, 國家互動,可惜地球上的資源有限,而且分佈不平均,所以良性的發展是靠技術,工藝,科學去創造較多的生存條件, 或透過互惠方式,交易有無;惡性的便用掠奪方式去從別個民族, 國家取得資源, 它包括水源和糧食,世界的紛爭便從此而起。所以說生存是生命的是最基本要求。

個人為了生存,有時需要忍辱偷生,所謂好死不如惡活,由於人有道德的要求和情操, 和為著後代的綿延,需要時會殺身成仁, 捨身取義, 創立楷模把生命放棄了。但整體的民族, 國家郤沒有犠牲生存這回事, 國家的領導人更要把國家和民族的生存的和發展作為最高國家的核心利益。

生命得來不易, 值得我們重視,我們珍惜自己的生命, 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 每個生命都有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彼此包容, 互相合作, 社會才可以和諧安定,若是為了本身的生存, 恃強凌弱,以適者生存法則,剝奪他人的生存權利,以致生靈涂炭, 災害蔓延,甚而種族滅絕,或會得逞一時, 但終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