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行员工涉洗钱 西班牙判罚逾二千万欧元

持续近五年的中国工商银行马德里分行洗钱案,于周四(7月2日)在西班牙最高刑事法院判决。四名该行前员工获三至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遭2270万欧元重罚,罪名是“为中国犯罪集团洗钱”。根据西班牙法律,如果初犯获刑两年以下,且为非暴力犯罪,通常可免于监狱服刑。因此,这4名工行前雇员极有可能免除坐监惩罚。

这四名被告中,有两名是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的高级主管,其中一名更是工行欧洲分行总经理刘刚(Liu Gang,音译)。

西班牙反腐检察官办公室表示,针对工行马德里分行的调查始于2016年。

当时,检察官们开始着手调查犯罪集团是如何通过走私和税务欺诈,让数千万欧元的中国非法资金流入欧盟。期间也得到了包括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在内,其它国际反腐机构的协助。

调查后发现,工行于2011年1月进入西班牙,在马德里设立了一间分行。然而,该分行为许多亚洲犯罪集团的洗钱,特别是黑帮Emperador-Cheqia与“人蛇”(Snake)等多个组织。

据西班牙媒体《先锋报》(La Vanguardia)报导,尽管工行马德里分行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实际上,却将犯罪集团的款项分成多笔5万欧元以下的存款,这个数额低于必须申报给当局的门槛,借此避免当局的调查。

经西班牙法院的统计,工行总共吸引了1.4亿欧元的非法存款,其中“人蛇”集团拥有70个帐户。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间,“人蛇”存入工行的资金高达4160万欧元。

法庭表示,分行总经理刘刚(Liu Gang,音译)及另两名员工“固执地忽视”反洗钱规定,并接受任何帐户的现金存款。

法庭表示,在2011年至2016年间,西班牙工行分行是唯一未向当局通报洗钱有关可疑活动的银行。

法院也对该分行施加了限制,在两年内禁止申请任何国家补贴或纾困金,以确保政府资金不会被类似的犯罪行为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