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詢問,他是英國公民,已六十二歲,想將他的財產全給前妻與他所生的女兒,目前的太太將分得一小部份,他問立遺囑時要注意什麼?
答 : 你有一些財產,若不立遺囑,則按照法律規定分配,若你的財產少於二十五萬鎊,則所有遺產大部份歸太太所有。故此你要令前妻女兒取得遺產的大部份,你必須立遺囑。如果你的遺囑寫得不正確,或程序不當,都引致失效,與不立無異,因此你應找一名律師協助草擬。在簽遺囑之時,你必須有兩名證人在場,律師可以作為其中一名證人。如要了解詳情. 或電郵: info@london-notary.co.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