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在香港——居家安老之資助社區照顧服務
資料整理:古(2022年10月更新)
◆資助長者社區照顧服務輪候人數及時間
根據社署,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港共有6,020人在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內登記輪候各類資助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平均輪候時間為6個月。
(2022年月31日) | ||
資助長者社區照顧服務 | 輪候人數 | 輪候時間#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 4,001 | 6個月 |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 | 2,019 | 6個月 |
總數 | 6,020 | #以過去3個月平均數計算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Integrated Home Care Services)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為區內60歲或以上,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適合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服務的體弱長者,提供一系列照顧及支援服務,助其盡可能居家安老;
- 為護老者提供各類支援和協助
-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服務對象為60歲或以上長者、殘疾人士及有社會需要的個人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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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查詢
◆費用
收費或每年作出調整,並按服務使用者的經濟情況而釐定
◆體弱個案:服務內容
◆普通個案:服務內容
◆ 查詢及申請: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Enhanced Home and Community Care Services)
- 以綜合照顧模式,讓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合適的60歲或以上體弱長者在家居及社區接受護理及照顧服務;
- 為護老者提供支援,以達致家庭融和,體弱長者能在家安老
◆費用
收費或每年作出調整,並按服務使用者的經濟情況而釐定
◆服務內容
- 查詢及申請:
-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
- 醫務社會服務部
- 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長者活動中心
-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隊名單
- 詳情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Day Care Centre / Unit for the Elderly)
- 為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建議適合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的體弱長者(包括患有認知障礙症的長者)提供日間照顧、復康運動和社交活動,旨在助其保持最佳活動能力,改善生活素質,以及在熟悉的社區安老;
- 為護老者提供各類支援和協助
◆服務對象
- 長者:
- 年滿60歲或以上,在社區居住且無接受院舍服務;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達中度或嚴重缺損,並適合接受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服務;和
- 未能獲得照顧者全時間照顧
- 護老者(照顧者)
◆費用
按月或按日收費,收費或每年作出調整
◆服務內容
◆服務形式
- 全時間服務:一星期內接受4日或以上服務(適合日間缺乏護老者照顧而自顧能力較低者)
- 部分時間服務:一星期內接受少於4日的服務(適合自顧能力較高而護老者能於日間提供部分照顧的長者)
- 暫託服務
- 為體弱長者提供短期或臨時的日間照顧服務,讓照顧者有歇息的機會;
- 毋須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和轉介程序,有需要者可直接向中心查詢及申請
◆查詢
- 各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
- 醫務社會服務部
- 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長者活動中心
-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地址(按申請人住址進行編配)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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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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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社區券)
(Second Phase of Pilot Scheme on Community Care Service Voucher for the Elderly)
- 採「錢跟人走」資助模式,合資格長者因應個人需要,使用社區照顧服務券(社區券)選擇(購買)合適的社區照顧單位和服務;
- 服務種類包括:日間護理服務、家居護理服務、住宿暫託服務及語言治療服務;
- 以「能者多付」為原則(共同付款),長者的負擔能力愈少,政府的資助愈多;
- 初步效果:(1)提升體弱長者生活質素;(2)減輕照顧者的壓力和負擔
- 長者可按需要選擇最高及最低社區券面值之間的任何面值購買服務組合,2022-23年度社區券最高面值為每月$10,070,最低為每月$4,210
- 詳情
◇參加資格
- 在「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獲評定及建議為適合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並正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社區照顧服務及/或院舍照顧服務,而尚未接受任何院舍照顧服務或資助社區照顧服務的長者
◇服務範圍及模式
服務範圍與現行的資助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和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相若。分為三種模式:(1)中心為本(全日或部分時間)、(2)家居為本和(3)中心為本及家居為本的混合模式。服務內容包括:
- 復康運動:物理治療、職業治療、語言治療等
- 護理服務:量血壓、傷口護理等
- 個人照顧:餵食、洗澡等
- 部分服務單位提供住宿暫託服務
◇共同付款
- 按長者的家庭住戶收入,定有6個共同付款級別,分別為服務組合價值的5%、8%、12%、16%、25%、40%,政府會支付社區券服務組合價值的餘額;
- 社署會根據長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進行經濟狀況審查,並參考政府統計處按季度更新的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以釐定長者的共同付款級別,長者家庭住戶的資產並不計算在內;
- 共同付款金額按綜合消費物價質素按年調整,金額參閱「共同付款表」
長者在中央輪候冊上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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