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 10年長居簽證 歡迎有錢和退休人

泰國首相府副發言人拉查妲在內閣會議後透露,為了刺激經濟發展和吸引有潛力的外籍人士到泰國投資,內閣批準內政部關於允許部分外國人作為特例留在泰王國的草案,允許他們辦理有效期為10年的新型長期居留簽證(LTR Visa)。

申請人僅需一次性支付5萬泰銖(約6321令吉)的手續費(從原來10萬泰銖降為5萬泰銖)。這一草案將在政憲公報網站上公布之日起90天後生效。
拉查妲

拉查妲表示,內政部此次草案的核心內容有如下幾個方面:

  1.  規定簽證的類型。新型長期居留居民的簽證有效期為10年;
  2.  規定4類目標群體的辦理資格,分別是:高收入人群、外籍退休人士、有意在泰工作的人士、高技能人士及外籍人士家屬(配偶、年齡不超過20周歲的法定子女,不超過4人);
  3.  規定外籍人士及其家屬必須一次性支付辦理簽證的5萬泰銖手續費(原為10萬泰銖),並且可以根據外國工作管理法申請工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