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戴口罩在法被罰款

原標題:法國華文媒體的獨家調查:留學生戴口罩在法被罰款?
10/03/2020

歐洲時報發表記者黃冠傑的報道,調查了關於“巴黎留學生戴口罩被罰款”的傳聞,對荷蘭也有啟發。全文如下。

3月6日開始,一個國內記者寫的報道在微信群流傳,說一位中國留學生在地鐵7號線戴口罩因違法《蒙面法》而被警察罰款150歐元。

本報記者聯合央視駐法國記者站記者,立刻就此展開了一系列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根據法國的 《反暴力遊行法》規定,只有在遊行時在故意遮擋面部才違法。而在正常情況下,在法國公共場合戴口罩並不違法。如果真有人據此被罰款,可保存證據,申請行政複議。如果有人交現金而沒有收到罰款證據,那就表明,你碰到假警察了,建議報警。

3月6日,記者收到國內朋友發來的新聞並求證的信息後,感到奇怪,因為從沒有聽說戴口罩違法的法律,記者有同事在上下班的路上戴口罩,也沒有遇到這種情況。記者立刻向留學生群,以及全法中國學者學生聯合會(簡稱全法學聯)主席丁劍,副主席賈方舟,巴黎學聯副主席張井等發出求證信息,截止目前沒有留學生被罰款的信息。基本上都回複是碰上假警察了。在調查過程中,央視記者的朋友以為從國內來的同事被罰款了,真的是被罰了150歐元。據當事人介紹,他既沒有查看警察的警號等特征,也沒有獲得相應的罰單,直接交了150歐元的現金。

戴口罩是否違法?如何處置?記者咨詢了法國華人律師協會名譽會長孫濤律師。孫濤律師和記者一起翻看了法國兩部有關禁止蒙面的法律。

第一部是2010年, 薩 科 齊時 期 提 出 的, 法 案 編 號 是《LOI n° 2010-1192 du 11 octobre 2010 interdisant la dissimulation du visage dans l’espace public》(即在公共場合禁止遮擋面法)。這個法案主要是針對穆斯林婦女所穿戴的兩種形式的罩袍,其中在法律文案中寫明是 tenue(全身著裝)。根據該項法律,公開場合穿罩袍的婦女要受到150歐元的罰款,而強迫妻子穿罩袍的丈夫可能會被罰款3萬歐元。顯然這一項法令與戴口罩無關。

另一部法案是2009年提出的一 個 法 令, 法 令 編 號 是《Décret n° 2009-724 du19 juin 2009relatif à l’incrimination de dissimulation illicite du visage à l’occasion de manifestations sur la voie publique》。該法令規定,只有在遊行時,在公共場合遮擋面部才是違法。這部法令在2019年4月中的《反暴力遊行法》,也就是大家說的《loi anti-casseurs》中得到了增強,變成了真正的法律。這部法案的主要目的是減少遊行中的暴力行為,針對的人群是遊行中的黑群和打砸分子。

孫濤律師認為,從這兩部法律來看,都與正常期間戴口罩無關。特別是在疫情這樣的特殊時期。萬一,真有警察據此給當事人開罰單,可保存證據,申請行政複議。

記者對此也詢問了巴黎警察局。警察局人員表示,沒有這樣的罰款規定,也沒有接到這樣的罰款報告,希望當事人到警察局說明情況。一般來說,即使有處罰,一般也不會當面要求當事人交罰款,當然所有罰款都出示憑證。

另外,根據2014年修訂的最新《內政安全法典》(CSI)當中的警務人員職業道德法 ( code de déontologie)規定,警務人員必須隨身佩戴可以識別其身份的標識和編號。也就是說,在2014年以後,任何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必須佩戴警號(執行監視、臥底等任務的特殊情況除外)。警號在3個地方可以看到,第一是著制服時,在警察的胸口。如果是便衣,那麽在警察袖章下方,則有警號。出示警察證(Carte Professionelle)時,綴於警察證內側。3月7日晚,衛生部衛生事務總幹事薩洛蒙公布當天的疫情情況時,盡管法國感染確診人數近千(當天下午3點數字,晚上8點半時已達1007人),又死亡4人,疫情仍處於第二階段,最後還不忘加一句“戴口罩沒用”。是的,薩洛蒙只說“沒用”,沒說“違法”。

根據法國的有關規定,罰款(Amende)一般是法國《刑法典》中規定的第三類違法行為“違警罪”(Contravention)中的法定刑,違警罪分為五個等級(Classe)。一 般 而 言, 違 警 罪 由 警 察 法 庭(Tribunal de Police)負責審理並判決(大部分情況是罰單寄到家中,直接支付),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一到四級違警罪中的部分違法行為(主要是交通違法行為、環境違法行為等)可適用格式處罰(Amende forfaitaire),格式處罰是警務人員唯一能夠做出的當場處罰決定。

格式處罰的金額如下:第一級:11歐元,第二級:35歐元,第三級:68歐元,第四級:135歐元。一般是當時給你罰單,你到財政局交錢或者寄給指定賬戶。極少有當面要求支付是。當面要求支付的,就是公共交通上的逃票罰款。那麽怎麽會出來個150歐元呢?從推理來說,是根據禁止公共場合穿完全遮擋面部的罩袍來的,但是僅僅戴個口罩,顯然和法律規定相差甚遠。在實際操作中,即使是在遊行時,當有人戴口罩等進入遊行場合時,警察也是要求其取下,並沒有罰款等處置方式。因此,可以判定是遇到了假警察。對此,當事人可選擇報警。

3月7日,中國駐法使館在其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提醒在法中國公民警惕不法分子冒充警察等行騙。提醒說,近日,個別在法中國籍留學生通過社交媒體反映,由於在公共場合佩戴口罩,被“警察”以違反《禁蒙面法》為由處以 150 歐元的罰款。經向法國警方和法律人士核實,上述情況應系不法分子假冒警察所為,出於健康原因而佩戴口罩並不違法。為此提醒在法中國公民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警惕不法分子通過假冒警察、政府公務人員等以防疫為由實施詐騙、搶劫等行為。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或聯系中國駐法國使領館尋求協助。

近幾日在微信圈中還有人發信息說:有人假扮醫院防疫工作人員專門針對華人上門搶劫。記者也對此進行了調查,目前還沒有發現華人中招的。但是這種假冒防疫人員上門借機搶劫或偷盜的事件確實發生了,而且不僅僅針對華人。據法媒報道,省會波爾多市的新阿基坦大區所轄的吉倫特省(Gironde)就出現了假冒市政人員上門消毒實則盜竊的犯罪案件。這些犯罪嫌疑人假裝成市政府雇員到市民家中進行避免新冠病毒傳播的消毒工作,然後查看家中值錢東西的位置,趁房主不備就實施搶劫。為此,法國警方呼籲廣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給陌生人開門,尤其是一些上了年紀的人最容易成為目標。為此,華僑華人據此提高警惕,防患於未然也是好的。

來源:荷蘭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