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英國產假工資「過高」爭議

據Sky 近日報道,上周末,保守黨領袖候選人凱米·巴德諾赫 (栢丹娜,Kemi Badenoch) 表示,英國的產假工資「過高」,並呼籲提高「個人責任感」,此舉引起強烈反對。
她的評論(後來她又收回了這一評論)引發了一場關於母親在工作之外如何得到支持的新討論。
英國於 1987 年引入法定產假工資 (SMP)。
在以下情況下,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僱員的人可以獲得 SMP:
在「合格周」(即預產期前的第15周)之前,她們已經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了26周;
在獲得資格的那周之前的八周內,他們每周平均至少掙123英鎊。
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總共可享受 52 周的假期,其中 SMP 最多可支付 39 周的假期費用。
不過,一些僱主可能會為工作一定時間的員工提供「增強」的產假工資待遇,比如 26周的基本工資,加上 13 周的法定工資。
重要的是,如果符合條件的婦女的嬰兒在懷孕 24 周後流產,或在任何時候活著出生但無法存活,她們仍然有權享受產假和/或工資。
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中,英國在兩項不同的產假工資衡量標準上的排名差異很大。經合組織是一個由 38 個成員國組成的組織,主要負責研究經濟和社會政策。
根據經合組織 2023 年的研究,在總體薪酬方面,英國處於墊底位置,但按女性享有合法帶薪休假權利的時長來衡量,英國卻位居榜首。
資料來源:英倫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