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颱風格美影響航班 往返沖繩台北高雄多班機取消或延誤

颱風格美影響航班 往返沖繩台北高雄多班機取消或延誤

天文台今早(24日)表示,強颱風格美集結在台北之東南約230公里,預料向西北移動,時速約15公里,移向台灣中至北部。多間航空公司已宣布前往沖繩、台北、高雄等航班取消或延誤。

香港快運今早(24日)宣布航班資訊更新,指隨著颱風格美逐漸迫近中國台灣及日本並繼續增強,部分於7月24及25日營運之航班受到影響。延誤之航班包括「香港往返沖繩」;取消之航班則包括「香港往返台北及高雄」。今日再新增兩班航班被取消,包括(UO134 香港至高雄)及(UO135 高雄至香港)。香港快運又指,由於天氣狀況不穩定,其他航班或會出現更改。

香港快運昨日宣布,今日往來香港及沖繩的航班(UO820及UO821)其起飛時間將由原訂的7時及11時30分改為15時30分及20時。

另外,周三及周四共有8班往來台北的航班將會取消,周三香港至台北航班UO112、UO114、UO116,以及周四UO110均會取消,而明天台北至香港航班UO113、、UO115、、UO117及周四UO111亦會取消。

快運表示,已透過電郵及手機短訊通知受影響之旅客。同時亦宣布特別票務安排,由即時起豁免受影響乘客的改期手續費及票價差額。乘客須於7月31日或之前完成更改機票,並須於原定出發期四星期內完成旅程。前往或離開台北或高雄的乘客,可免費更改航點至其他中國台灣航點。快運豁免相關的手續費及票價差額。更改須受機位供應限制。

華航表示7月24日取消的航班包括CI910 HKG/TPE 香港、CI916 HKG/TPE 香港、CI920 HKG/TPE 香港、CI921 TPE/HKG 香港、CI924 HKG/TPE 香港、CI935 KHH/HKG 香港、CI936 HKG/KHH 香港。

至於7月25日取消的航班則包括CI933 KHH/HKG 香港、CI934 HKG/KHH 香港、CI601 HKG/TPE 香港、CI602 TPE/HKG 香港、CI922 HKG/TPE 香港、CI909 TPE/HKG 香港。航班時間異動則包括CI903 TPE/HKG 香港、CI904 HKG/TPE 香港。

華航提醒旅客,受颱風凱米(格美)影響,近日往返台灣班機時間可能會有提前、取消、延遲等異動,建議旅客應於出發至機場前利用華航官網/APP查詢即時航班動態,掌握最新航班動態。

▼國泰航空航班資訊更新▼

國泰航空宣布,周三(24日)從香港往台北的 CX494、 CX400、 CX420、 CX408;台北往香港CX495、 CX443、 CX421已取消。另同日由香港往高雄的CX432、由高雄往香港的CX431航班已取消。

同日(24日)香港往沖繩的CX5820(UO820)會延誤;沖繩往香港的CX5821(UO821)亦會延誤。

至於周四(25日)航班方面,從香港往台北的CX464、 CX466已取消;CX564、CX530航班將會有延誤;台北往香港的CX407、CX469、CX461已取消。台北往香港的CX565、CX531將會有延誤。7月25日由香港往高雄的UO130將會延誤。

國泰航空表示正密切留意颱風格美對福州的潛在影響,指航班目前仍維持正常服務,但或會隨時有所變更。

▼長榮航空航班資訊更新▼

長榮航空宣布,周三(24日)從香港往台北桃園機場的 BR868、 BR856、 BR872、 BR858;台北桃園往香港的 BR867、 BR871、 BR857將會取消。另同日由香港往高雄的 BR850、由高雄往香港的 BR849航班將會取消。

至於周四(25日)從台北桃園機場往香港的BR891、BR851、BR867、BR869將取消。而香港往台北桃園機場的BR892、BR852、BR870亦將取消。

▼香港航空航班資訊更新▼

香港航空宣布,受颱風格美影響,周三(24日)由本港往台北的HX282、HX284航班,以及台北來香港的HX283及HX285航班將會取消。

▼星宇航空航班資訊更新▼

星宇航空則公布,周三(24日)香港往台北的JX236、台北往香港的JX235已取消。星宇航空呼籲乘客隨時留意電郵或手機短訊,接收航班異動通知。

▼大灣區航空航班資訊更新▼

大灣區航空宣布,由於台北桃園機場受颱風影響,7月24日兩班航班將被取消,包括由香港往台北的HB704、及台北往香港的HB705。大灣區航空請受影響旅客聯絡票務中心為航班取消及延誤作出退款或改期安排。

 

 

黎智英今進行中段陳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91日審訊,黎智英開始中段陳詞,希望法庭裁定3罪表證不成立。黎一方指出控方沒有證據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曾作出請求外國制裁等串謀勾結或煽動行為。《蘋果日報》作為反政府報紙,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只是運用「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去批評政府及國際政治局勢,在合法範圍內發表意見及報導新聞,運用《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內容全不涉及非法煽動或串謀行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亦把涉案「合法協議」自動失效,故認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不存在「非法協議」。

辯方今展開中段陳詞 

黎智英否認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已完成舉證,辯方申請進行中段陳詞,希望法庭裁定本案表證不成立。若法庭裁定表證成立,辯方便需傳召辯方證人,黎智英或出庭作證;若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黎智英便可當庭釋放。

辯方指黎與《蘋果》無非法意圖或刑事串謀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今進行中段陳詞,指出《蘋果日報》為新聞機構,在自由社會中運用「第四權」監察政府,可發表不同角度分析及評論,即使新聞機構並非「免死金牌」,但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並沒有非法意圖或刑事串謀,僅運用《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發表意見。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雖有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但當他知道《香港國安法》可令其行為由合法變成非法,他便沒有再請求制裁,只是在文章及訪談節目發表政治意見,避免違反《香港國安法》。

辯:「串謀」須證明非法元素

彭耀鴻指串謀控罪難以用直接證據證明,本案只用環境證據作推論,而且「協議」與「串謀」的性質不同,「協議」只是以合法方式進行合法行為,「串謀」則須證明非法元素。控方只有證據證明黎智英與曾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協議作出的合法行為,由於《香港國安法》的生效令本身的「合法行為」變成「非法行為」,發表煽動文章及與其他機構合作的事情,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沒有再發生。

陳詞稱黎於國安法生效後再無與人達成協議 

彭耀鴻提出,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便沒有再與其他人達成協議,只想合法合規地經營《蘋果日報》,《香港國安法》法律上更改了涉案「合法協議」的性質,正正令原有的合法「協議」失效並終止,而當原本的「協議」不存在時,也不會構成「串謀」。由於控訪的指控橫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證人陳梓華也明確供稱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便沒有再聯絡過黎智英。

法官質疑毋須「坐定定」討論「協議」

杜麗冰法官質疑《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毋須各方「坐定定」討論會否繼續涉案由合法變成非法「協議」,並在意見一致下通過「協議」,控方主張他們毋須證明「協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持續與否,但彭耀鴻稱證據也顯示黎智英一直表明他只做合法行為,控方未能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有意圖請求外國制裁。

國安法生效後無再要求陳梓華請求外國制裁香港

彭耀鴻指《香港國安法》第39條指明在《香港國安法》施行以後的行為,才適用以《香港國安法》定罪處刑。「從犯證人」陳梓華早前供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沒有要求他請求外國制裁或進行國際遊說工作,故沒有違反《香港國安法》。《蘋果日報》高層擔心《香港國安法》「紅線」,《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已在WhatsApp成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避免任何報道違反《香港國安法》。

舉電子煙為例指必須有新協議始證明串謀犯法

彭耀鴻舉例指電子煙盛行時商人乘機做電子煙生意,有人負責輸入電子煙,有人負責宣傳及銷售電子煙,但其後輸入電子煙根據法例變成非法行為,當沒有人輸入電子煙,但仍有人宣傳及銷售電子煙,便不代表輸入者已達成「協議」繼續銷售電子煙,必須證明雙方有新協議同意繼續銷售電子煙,才可證明雙方串謀犯法。

《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有共識盡力不越界

組織SWHK(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的「G20全球登報計劃」、「英國眾籌登報計劃」、「G20 X 攬炒團隊」登報行動、去信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成立《蘋果日報》英文版等行動均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進行,黎智英主持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則只是黎智英發表個人意見,即使曾談及並討論制裁,但也沒有請求外國制裁。《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及報道角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一直維持不變,有共識盡力不越界、不犯法。

SWHK網站帖文及新聞稿與黎智英無關

控方依賴SWHK的網站、Twitter戶口、Facebook帖文及新聞稿等,指證黎智英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但李宇軒確認網站、帖文及新聞稿內容均非他所撰寫,他只是負責發佈內容,事實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SWHK的網站、帖文及新聞稿內容也與黎智英無關,內容也沒有提及過黎智英。

案件編號:HCCC51/2022

 

 

南亞裔青年涉脅迫初相識13歲女童見面並強姦

21歲南亞裔青年3年前在instagram主動結識13歲女童後持續邀約會面不果,半個月後威脅會傷害對方友人,女童最終應邀,青年涉嫌將女童帶返油麻地住所後強姦對方。青年否認1項強姦罪,今日於高等法院在6男1女陪審團席前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在被告住所床墊上血跡中,驗到女童基因;而女童胸圍內混合物亦驗出被告基因。

控方指被告以傷害事主友人威逼事主見面

控方開案陳詞指,事主生於2007年9月,2021年8月25日案發時13歲,被告馬哈茂德(Mahmood Mubeen)則21歲。8月10日陌生男子使用Instagram帳戶「locoking」接觸事主,而被告Instagram帳戶同樣名為「locoking」,被告自此不斷邀約事主會面吸大麻,事主一直托詞拒絕,直至8月25日案發當日,被告威脅會勒索傷害事主友人,又指會面只是聊天,事主才在不情願下應邀。事主當日聯同友人到油麻地砵蘭街會見被告,被告先到便利店,再帶事主返家,友人則在附近等候。

被告不理事主反抗將她強姦

被告在住所內先後邀請事主吸食大麻及喝酒,事主最初拒絕,其後應要求吸食了一口後感到暈眩,被告隨即開始親吻事主臉龐以至胸部,事主多次揚言拒絕及推開被告不果,被告愈加進取,打算脫下事主短褲。事主提議用口交代替性交,在被告舉止暫緩下來後,事主乘機離開。被告見狀將事主捉回床上,強姦事主,期間事主一直掙扎,明言拒絕,過程中感到痛楚,惟遭被告掩蓋嘴巴,要求事主保持安靜,事主形容被告當時行為「無法阻擋」。事主事後流血,應被告要求清潔身體後便離開現場,被告要求事主不可外傳此事。

事後問事主是否初次性交

事主離開後馬上告知友人自己遭人強姦,在友人家中借宿,擔心自己懷孕,更一度考慮輕生,最終翌日返家後告知母親,母親報警並將事主送院治理。「locoking」其後再聯絡事主,事主應警方要求約見對方,警方最終在油麻地約見地點附近拘捕被告。被告提供密碼解鎖電話,警方從中發現「locoking」聯絡事主的對話,案發後8月26日「locoking」曾問到事主是否初次性交。經化驗後,警方在被告住所床墊上血跡中,驗到事主基因;而事主胸圍內混合物亦驗出被告基因。

案件編號:HCCC85/2023

 

 

20歲男生事隔4年被控參與觀塘「和你sing」 認非法集結罪還柙候判

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傍晚,約百名示威者在觀塘APM商場內聚集叫口號,防暴警察到場驅散,多人被捕。其中一名20歲男學生事隔4年後被控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他今(24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王證瑜把案押後至8月12日判刑,被告續還柙。

20歲學生李君濓,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創紀之城第五期APM內與蔣焯生、黃楚婷、張仲綸及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案情指,反政府人士於2020年6月30日約晚上6時在觀塘apm組織「和你sing」,過百人在涉案商場聚集,呼叫香港獨立和呼籲市民參與翌日的示威活動,警方其後進入商場發出警告,警方留意到被告展示寫上「香港獨立」的藍色橫額。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被告在7月31日拒絕延長擔保,至本年7月15日,被告返港並在機場被捕。

同案被告蔣焯生、黃楚婷、張仲綸於2年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各被判囚8周。

案件編號:KTCC1380/2024

 

 

逾8成少數族裔長者及護老者從未使用長者主流服務

逾8成少數族裔長者及護老者從未使用長者主流服務3成人稱語言障礙影響求助| 星島日報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今日(24日)公布「少數族裔長者使用主流服務調查」調查,結果發現有超過八成少數族裔長者及護老者從未使用主流長者中心服務,近三成受訪者稱語言障礙影響他們求助。

逾半少數族裔護老者對服務乏信心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於去年11月至今年4月進行「少數族裔長者使用主流服務調查」,以問卷訪問200名60歲或以上的南亞及東南亞裔長者及50名護老者。調查結果顯示,少數族裔長者在港平均居住時間為22年,但他們對主流服務欠信心,以10分為最有信心,逾半少數族裔護老者(54.1%)對主流服務僅給予1至5分,超過八成少數族裔長者及護老者(87.6%)從未使用主流長者中心服務,僅一成人(10.0%)曾成功接受服務。而在曾使用主流服務的人士中,近三成人(29%)指語言障礙影響他們求助。

尼泊爾裔婦女Ameena全職照顧有3名子女和年逾七十的父母。
Nanda(左)、及Thapa(中)透過翻譯員講述參與計劃及認識各程支援後的感受。

在甚少使用主流服務下,一半少數族裔護老者(50.0%)表示長者對護老者依賴程度為8至10分(10分為最高),並有分別約一成半人於平日(16.1%)及周末假日(14.9%)花逾6小時照顧長者。而他們最需要的首三項服務支援為「護送服務」、「日間看顧」及「家居清潔」。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躍動晚年及社區照顧服務服務總監曾婉姬表示,接近九成受訪長者沒有使用長者中心服務,因此,他們並沒有透過該些主流服務單位的合資格工作員進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以申請各類長期護理服務。即使少數族裔長者嘗試申請,但相關評估工具只有中文版,以致少數族裔長者及護老者被排除於主流服務供應鏈外。

三位尼泊爾裔婦女Thapa、Nanda 及Ameena 各面對不同的問題。 三子之母的Ameena 除全職照顧家庭外,亦要照顧年逾70的父母。由於她及父母均有長期病患,需不時進出醫院,令她壓力沉重,有時更會忘記覆診;同為照顧者的Nanda 是家庭主婦,需要照顧兩名子女及分別80歲及75 歲的老爺、奶奶,她直言每當陪同老爺奶奶覆診時,便需找朋友代為接送子女上學,有時更需支付額外費用,讓6歲的女兒留校托管;而79 歲Thapa則稱她和女兒都很高興認識各種支援長者及護老者的服務,但使用這些服務面對文化及語言障礙,例如護送服務的職員只懂得中英文,但她只懂尼泊爾語,最終未能使用相關服務。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建議,社會各界可以繼續增設服務少數族裔長者的銜接服務;加強主流社會服務提供者對少數族裔長者及護老者的認識;增加對主流社會服務提供者的支援措施;提供多元和多語言的公共及社會服務資訊。

 

 

退休總督察涉「呃OT錢」 否認公職行為失當罪受審

退休總督察葉春榮(戴口罩)否認呃OT津貼今日受審。

56歲退休男總督察涉於2019年8月期間多次以虛假文書,詐騙「踏浪者」行動的逾時工作津貼,被控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及7項屬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沙田警署文書助理供稱被告會指示他代填逾時工作批核表格;控方展示涉案表格,當中顯示被告7次報稱逾時工作,最長一次將近27小時。

被告葉春榮(56歲)退休前駐守沙田警區。

時任沙田警署文書助理葉志雄供稱,自己案發時曾接獲被告指示,為被告輸入其逾時工作的時間、日期及原因,「阿sir會入黎我間房,遞張memo俾我,然後叫我入寫喺上面嘅overtime record」。

葉志雄供稱為被告完成輸入逾時工作申請後,便會通知被告已經填妥,再交由沙田警區分區指揮官通過審批過程。

控方向葉志雄展示涉案表格,葉志雄確認被告姓名出現在涉案表格上,並報稱在2019年8月7日、8日、10日、12日、13日、17日及23日逾時工作及申領津貼,包括報稱曾在8月10日至11日逾時工作共26小時59分鐘,以及在原定休班的8月17日、由凌晨約12時半工作至翌日凌晨12時半,即逾時工作24小時。

辯方大律師David Khosa盤問葉志雄時,問到被告的上班時間。葉志雄同意,在2019年示威出現前,被告一般上班時間是早上9時至下午5時,但示威發生後,情況有所改變,而被告亦會提供便條、交代相關上班時間。

裁判官莫子聰問到,除了葉志雄以外,是否有其他人可以登入相關電腦系統。葉志雄同意,並指只能夠確認被告便條的資料是由自己輸入,但涉案便條他已轉交給當時沙田警署的分區指揮官。

案件編號:STCC1716/2023

 

 

機場上月客運量430萬人次 7.21單日客量逾17.1萬人次創疫後新高

機場上月客運量430萬人次7.21單日客量逾17.1萬人次創疫後新高| 星島日報

香港機場管理局公布香港國際機場2024年6月份航空交通統計數字。月內,機場處理的客運量達430萬人次,飛機起降量為29590架次,較2023年6月分別增加29.1%及32.3%。

機管局又指,今年上半年機場客運量躍升52.8%至2530萬人次,飛機起降量則跳升47.1%至174745架次;而貨運量同比錄得17.9%增幅至240萬公噸。過去12個月,機場客運量較同比飆升125.9%至482萬人次,而飛機起降量及貨運量亦多上升約69.9%和14.8%至332040架次及470萬公噸。

香港國際機場亦於7月21日錄得單日客運量逾17.1萬人次,創疫後新高,預期暑假高峰期客運量的增幅持續。機管局有信心,於2024年年底前機場客運量於旅遊高峰期將全面恢復至疫情前水平。

機管局續指,首半年貨運量保持升勢,並持續錄得同比雙位數字升幅。出口貨運量繼續為主要增長動力,與去年同月相比增加24.9%。在多個主要貿易地區中,以來往北美、歐洲及東南亞的貨運量於月內出現最龐大增幅。

此外,香港國際機場再度於《AsiaCargoNews》舉辦的2024年度「亞洲貨運、物流及供應鏈獎」評選中榮膺「全球最佳機場」,更是香港國際機場連續第九年蟬聯此獎項。機管局商務執行總監陳正思表示,連續九年獲評為「全球最佳機場」感榮幸,將繼續提供超卓的貨運服務,鞏固全球領先貨運機場的地位。

 

 

肺病漢廣華醫院急症室等上病房期間亡 醫護稱「嗌咪」致電尋人不果

廣華醫院急症室女護士范敏賢供稱,當晚連她在內的醫護曾3度「嗌咪」找死者不果,最後同事於急症室大堂找到死者。

63歲肺病漢2021年2月26日在廣華醫院急症室等候上病房,期間醫護曾稱無法找到他,直至翌日凌晨發現表現不適的死者,經急救後,死者終在凌晨約5時不治。死因裁判法庭今展開研訊,死者妻子稱醫護在尋找死者期間疑曾致電她卻「打錯電話」,而陪診義工則引述醫生稱死者患上肺癌。

死者為黎若忠,退休前是地盤工人,與妻子育有2子1女。他生前有急性尿滯留、肺栓塞、肺積麈、肺結核、慢性阻塞性肺病、肺部有腫塊、肺部纖維化等病史,2021年1月曾跌傷頭部,在九龍醫院療養。黎於2021年2月27日在廣華醫院死亡,終年63歲。本案由死因裁判官是林希維審理,死因研訊主任香栢軒,案件有利害關係方為醫管局,由大律師文嘉樂代表。3名死者家屬到庭聽審,沒法律代表,死者妻子以證人身份作供。

李長蘭稱當日死者因為咳血而獲安排住院,但一直在急症室大堂等候,醫護未為他接駁監察維生指數儀器。

死者妻子劉小平作供時指,死者生前因肺病須定期覆診,及自2019年起需24小時使用氧氣機,他有吸煙飲酒習慣,但約在2018起已戒酒。劉稱死者自2021年跌傷頭部後身體狀況變差,大部份時間在床上休息。她指在2021年2月26日,丈夫有咳血症狀,由肺積麈互助會義工李長蘭姑娘陪同在下午約2時到廣華醫院覆診,劉下午收到李姑娘電話,指丈夫須留院,她便在下午3時40分趕到廣華醫院急症室找丈夫,當時他正輪候上病房。

劉小平表示,丈夫獲醫生接見後,被安排照超聲波及做新冠病毒測試。至下午約7時,劉見丈夫仍未獲安排上病房,於是先後向2名護士查詢,但仍未獲告知上房時間。她說丈夫在晚上約8時叫她先行回家;她晚上約9時51分致電丈夫,但電話接通後她只聽到背景好像有護士在說話,至半小時後她再致電丈夫,電話已無人接聽。

劉說,至翌日凌晨約5時,她接到一名廣華醫院護士來電,指其夫正被搶救,劉和2名兒子趕至廣華醫院急症室後獲一名醫生及一名護士接見,告知她的丈夫已離世。劉說醫護聲稱前一晚曾找不到丈夫,於是他們亦嘗試致電給劉,更當場讀出她的電話號碼,但她指醫護說錯了她電話號碼的最後一個數字。她電話號碼最後一個數字是8,但她稱醫護說的最後一個數字是6。林官指,病人排版上記錄的死者妻子電話號碼最後一個數字是8,他懷疑醫護只是口誤。她質問醫護當時為何不致電其幼子。後來劉致電通知女兒及女婿到醫院。她獲醫護告知,醫護最終在27日於急症室大堂找到她的丈夫,發現他非常不適,於是為他急救。

肺積麈互相會義工李長蘭供稱,她陪死者覆診時,醫生說死者有肺癌,但未知期數,原定2021年3月6日到伊利沙伯醫院做正電子掃描。李於2月26日下午約1時再次到死者家中接他到廣華醫院凝血科覆診,死者因身邊狀態變差、曾在家中跌倒數次而需坐輪椅去覆診,醫生當時得悉黎咳血,於是建議他入院,黎同意。李長蘭在下午約3時通知死者妻子,期間她在急症室為死者辦手續,死者獲安排在急症室大堂的病床上等候。李在下午約4時離開醫院,翌日收到死者離世消息。李稱當死者在急症室大堂病床上等候時,醫護沒為他接駁監察維生指數儀器。

廣華醫院急症室護士范敏賢表示,死者當時獲分流為第3類(緊急)病人(分5類,第1類最嚴重),維生指數算穩定,而根據指引,醫生須在30分鐘內見第3類病人,病人或被安排在觀察病房等候,但醫護毋須定時監察病人維生指數。

范表示,她在2021年2月26日晚上約11時50分剛上班時獲上一更同事告知,他們在晚上10時多及11時多無法透過「嗌咪」找到死者,她再嘗試「嗌咪」找死者不果,於是便記錄下來。她指當時醫護找死者,是為根據排版帶他到急症室觀察病房做包括量血壓在內的生命表徵檢查和吊鹽水。據她所知,上一更同事曾因找不到死者而致電家屬;其他同事最後應該是在急症室大堂找到死者。

案件編號:CCDI-159/2021(MC)

 

 

警打擊非華裔黑工外賣員 拘44人包括7帳戶持有人

警方西九龍總區留意有手持俗稱行街紙非華裔黑工,利用屬於他人外賣員平台帳戶,進行送遞外賣工作,而部分人士更使用非法電動單車送外賣,違反交通規例。該區在過去個半月進行有關打擊行動,行動中共拘捕44名男子,包括37名非華裔黑工及7名外賣員帳戶持有人。警方已與外賣平台開會探討改進平台註冊及登陸機制上的漏洞,平台亦承諾如發現外賣員有違法行為,會中止其帳戶,冀從源頭堵截非法勞工。

西九龍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謝于毅講述行動詳情時表示,西九龍總區刑事部以及交通部,在今年6月11日至7月23日期間,聯合採取了名為「獵火」暨「朝陽」的執法行動。行動中,警方派出便裝人員,在西九龍總區內一共拘捕了37名非華裔非法勞工,包括15名孟加拉人、11名印度人、10名巴基斯坦人及1名埃及人,他們全部都是在馬路上利用電動單車送遞外賣。而他們均全是手持行街紙,並利用他人外賣員平台帳戶送外賣。

被捕人涉及「串謀詐騙」,「禁止接受僱傭工作」,「駕駛未有登記車輛」,「無有效執照駕駛」,「無有效第三者保險下駕駛」,以及「駕駛時無帶合規格頭盔」。行動中警方檢取全部37部電動單車。

警方其後拘捕多7名持香港身份證人士, 包括1名巴基斯坦人、2名印度人、3名尼泊爾人及1名港人,他們都是外賣平台上,經身份認證註冊成為外賣員的戶口持有人。他們涉及提供帳戶予被捕人士送外賣,罪名為「串謀詐騙」。今次行動中拘捕的44人,全部為男性,年齡介乎22歲至58歲,全部獲准保釋後查。

西九龍總區高級督察林子鎌指,行動中被捕的外賣員全部沒有身份證,理應不能在外賣平台登記成為外賣員。警方調查發現,該等非法勞工全部利用他人帳號接單及送外賣,同時發現被拘捕的戶口持有人與外賣員多為同鄉或朋友關係,他們從而借或賣這些外賣戶口予非法勞工,並利用外賣平台監管漏洞,進行外賣工作。

謝于毅補充,警方主動聯絡相關外賣平台,商討改善認證及招聘方法,從而杜絕非法勞工。經過雙方的溝通,各平台已開始改善其身份認證機制,如透過Apps認證工作,以前是簡單靜態認證,現在是動態認證,令外賣員或非法勞工更難利用他人身份證從事外賣工作。

西九龍交通及管制組總督察何雋軒則表示,使用電動單車除犯法外,如不適當地使用,後果可以非常嚴重。首先電動單車最高時速往往可以超過每小時50公里,如外賣員在行人路使用電動單車,或在馬路上不依照交通規行駛,後果可大可小。雖然電動單車與普通電單車性能沒太大分別,但電動單車無需牌費,亦無買第三者保險。萬一發生意外,受害人得不到應有保障。

此外,電動單車無車牌識別,增加警方追查駕駛者難度。很多外賣員因貪方便而選擇使用電動單車運送食物。此外,警方亦留意到部分外賣員,為持有俗稱行街紙非華裔人士,在無許可情況下,他們不能在港工作。為針對有關問題,西九龍交通部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在油尖旺及深水埗區,主動截查使用電動單車外賣員。行動中共拘捕37名持有行街紙非華裔人士,被捕時全部均使用電動單車送外賣。

除執法外,警方亦與香港主流外賣平台開會及商討,如發現外賣員有違法行為,如使用電動單車或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平台承諾會中止有關外賣員的資格。

另一方面,警方亦主動聯絡區內大型屋苑,提醒保安要登記外賣員資料,一旦發現外賣員無身份證,建議立即同警方聯絡。

 

 

大埔廣福道安全島車禍釀2死4傷 女傷者入稟向的士司機索償

大埔廣福道安全島車禍釀2死4傷女傷者入稟向的士司機索償| 星島日報

65歲的士司機於2021年駛經大埔廣福道時,突然「爬頭」加速,衝燈剷上安全島撞倒行人,造成2死4傷,其中1人為當場死亡,傷者包括孕婦和4歲男童。的士司機早前承認2項誤殺罪及4項危駕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年2月被判囚8年,終身停牌。其中1名女傷者昨入稟高等法院,向的士司機索償。

原告為陳更崧,被告為莫培華。入稟狀指,被告2021年8月22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駕駛的士駛至大埔廣福道近燈柱AE0236的行人過路處時,疏忽或違反法定照顧責任,造成交通意外,引致原告受傷,故現入稟索償。

案情指,2021年8月22日約上午11時20分,65歲被告莫培華駕駛的士沿著西行線行駛,當行人過路燈轉為綠色,被告駛近行人過路處時卻未有停車,更加速把的士向右轉,超越前面停在行人過路處的2部車輛,切入對面的東行行車線,的士時速約50公里下撞向安全島,致使6名過路行人被撞倒,造成2死4傷。

案件編號:HCPI2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