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華僑的生意

盧投

五、六十年代的老華僑,大家不禁有同一的心聲,我地要勤力打工,積蓄,想辦法去做生意,去其一世之窮。老華僑的思想是很守舊的,彼此之心理,大家不約而同有一共同的商業道德,就是一中型或小型商埠內,從不於他位僑胞的餐館附近開業,是搶飯碗也,老僑胞不願為之,後來餐館事業發達,僑胞人口增加,商業道德的標準,已是不同矣。

六十年代後,來英生活的,均是香港人,香港人喜愛粵式飲食,港人休假之時,莫不到來吃一次家鄉味道粵菜,並且光顧附近之唐人雜貨,唐人街之名稱即此而立,於此地,飲食業有很大的競爭,燒味好味道的,有生意,點心優者,有生意,小菜味道佳者,有生意。

 於此,餐館林立,所有生意都要競爭,是適者生存,優勝劣敗的社會。

七十年代始,中餐的外賣事業突然興起,生意甚佳,完全是家庭式經營,究其原因,乃是前人最初經營之生意,本是数人合股而成,各有股份,杈力平均,其爭执在各有不同意見,行政杈力如何分配,各执一是,無法解决,於是生意全盤外售,是觧决辦法有覌於此,年青人士皆喜家庭式外賣生意,正如俗云,是食粥食飯自己知也,何必與他人爭执,做生意缺股東之好処在此,食安樂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