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不訂立遺囑的後果

遺囑是確保你的金錢、物業(property)、財產(possessions)和投資(investments)——即你的「遺產」(estate,指不動產業和可動產業)落入你關心人士手中的唯一途徑。 

如果你希望逝世後意願會被遵循,訂立遺囑至關重要。在「未立遺囑」(intestate)的情況下去世,你的遺產可能不會被你所希望的人繼承。「無遺囑死亡規則」(intestacy rules)有若干特別規定,列明若你生前沒有立遺囑,你的遺產將如何分配。

當一個人在沒有留下有效遺囑的情況下去世時,他們的財產(遺產)必須按照一定的規則進行分配。這些被稱為無遺囑規則。死而未留下遺囑的人稱為無遺囑人。

根據無遺囑規則,只有已婚或民事伴侶和其他一些近親可以繼承。

如果有人立了遺囑,但因一些原因失去法律效力,則無遺囑規則代替了遗嘱決定遺產的分配方式,而不是遺囑中表達的意願.

如果你和伴侶沒有結婚或沒締結民事伴侶關係(a civil partnership),在你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你的另一半並無權繼承。

無遺囑死亡規則:

 如果死者有倖存的子女、孫子女或曾孫,且遺產價值超過 270,000 英鎊,則伴侣將繼承死者的所有個人財產和財物,以及遺產的首筆 270,000 英鎊,以及剩餘財產的一半。

例如:阿芳和阿強是民事伴侶關係,他們收養了一個叫阿敏的女兒。阿芳死時沒有留下遺囑。她的遺產價值 450,000 英鎊。阿強繼承了她27萬英鎊的份額後,剩下的遺產價值18萬英鎊。阿強可以擁有其中的一半 - 90,000英鎊。

如果沒有倖存的子女、孫子女或曾孫子女,伴侶將繼承死者的所有個人財產和財物,以及從死亡之日起的整份遺產以及利息。

子女 - 如果沒有倖存的已婚或民事伴侶

如果沒有倖存的伴侶,則子女將繼承全部遺產。無論遺產價值多少,這都適用。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遺產將在他們之間平均分配。

子女- 如果有倖存的伴侶

如果有倖存的伴侶,則只有當遺產價值超過 270,000 英鎊時,孩子才能繼承遺產。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孩子們將平分繼承超過 270,000 英鎊的遺產價值的一半。

在世的父母

當有人無遺囑去世,沒有配偶、尚存的子女或其他後代時,他們的全部財產將由尚存的父母平分。

倖存的兄弟姐妹或他們的後代

當沒有倖存的配偶、子女、其他後代或父母時,遺產將全部轉移給死者的親生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去世,他們的遺產份額將分配給他們的孩子。

無遺囑死亡規則產生後果:

 例子1: 陳先生對契仔小康有感情,雙方沒有血緣關系,但他沒立遺囑,生前雖然有意分些家產給他,但不寫遺囑,他死後當然沒有他契仔的份兒了。

例子2: 張公有妻子和兒女,見弟弟無依無靠,想死後分些身家給他。不幸地,他沒立遺囑前便意外去世,當然弟弟也沒有任何分配了。

 例子3: 李太有丈夫和一個兒子,因丈夫好賭博,故此想將大部分遺產給兒子,以免他取得財產後輸掉。但其遺囑因程序錯誤而失效,結果老公得了大部分遺產。

姚律師法律問題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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