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律師: 凌駕法律以上的法官

通常法官會譴責所有違反法律的人,至少他不會公然贊同此等違法行為。我從未聽說過尊敬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公開宣稱他不接受遵守法律的道德義務。這使我感到震驚。我認為法官的作用應剛剛相反,必須告訴公眾違法是不行的。

這是媒介引述錯誤嗎?

不,他接受了英格蘭和威爾士律師會的官方雜誌《律師會公報》的專欄作家採訪。該雜誌大部分訂戶是執業的律師。在此基礎上,我認為一位受人尊敬的專欄作家不會歪曲法官的言論。

該專欄作家說,桑普頓勳爵(Lord Sumption)對封城非常有意見。他說,限制性措施的執行時間超過了必要的時間,因此他不再遵守法律。他甚至認爲,在封城後期,限制性措施已經達到荒謬的程度,因此他決定觸犯法律。 但是他沒有提供有關他違法行為的細節。我認為這是瞭解他犯法的關鍵點。也許他可能像某科學家一樣,在三令五申後,還不顧一切,開車走過漫漫長路,在茫茫荒野中與他的祕密情人相會。但是,即使法官認為這限制性措施是錯誤的,煽動人們違反法律也是正常的嗎? 我認為一位資深法官在法院任職的時間已經太久了,以至不能認同自己應該像普通人一樣受制於同一法律體系。他甚至可能開始幻想自己在法律之上,可以擺脫制裁。 如果一個英國法官這樣行事,那就難怪有這麼多人不遵守與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帶上面罩的規定了!

 

姚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