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律師: 外賣店租枱的合約問題

余國財向一外賣店老板租枱,他認為此事僅屬合約問題,故沒有找律師作為代表,便簽了合同,後來才發現有不少問題存在,原來店子老闆的租約僅餘下三年而不是他所說的十五年,這點是他所不知道的,他說他用了一萬鎊裝修,似乎是投資錯誤,他問有沒有辦法向該老板要求賠償?

 


答:很多人為了省數百鎊而遭受重大損失,是十分不智的.你應知道如果該租枱合冋是由對方律師所寫,其中條文必然保障對方而對你不利.因此沒有律師替你研究,你必處於不利地位.由於你的合同對你沒有保障,你若要爭取賠償,不一定勝訴,而且一旦失敗,連對方的訴訟費亦由你支付. 故此你應先研究合同是否能令你有機會獲得賠償才進行. 若要查詢,歡迎聯絡WhatsApp 或留言 07951 021 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