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建議「疫苗護照」效期定九個月

歐盟25日提出建議,將新冠疫苗通行證的有效期定為九個月,涵蓋遊客入境與境內旅行,以消弭成員國在旅行規定方面的差異,此舉可能會提高民眾接種加強劑的意願。

歐盟執委會對境外旅客的新冠疫苗通行證新增旅行有效期限制,意味計劃赴歐盟度假的遊客,若距離接種第二劑疫苗的時間超過九個月,必須打追加劑。成員國將決定是否接受歐盟的建議。

歐盟建議,成員國應持續歡迎接種歐盟批准疫苗者入境,並從明年1月10日起,對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批准疫苗者開放邊境。

Officers check a passenger arriving at Frankfurt airport in Germany.

為避免人員移動受限,歐盟各國政府希望布魯塞爾當局能讓境內旅行的規定趨於一致,目前成員國在新冠疫苗通行證有效期、加強劑方面的看法分歧。

在疫苗覆蓋不均之際,歐盟各國政府為因應第四波疫情,正祭出各種防疫措施。RKI公衛機構的最新數據顯示,德國自疫情爆發以來,新冠肺炎病故人數已突破10萬人,且新一波疫情導致確診數寫新高,使部分疫情重災區醫院面臨沉重壓力。

德國政府考慮強制要求新冠肺炎的高風險族群接種疫苗,義大利已限制未接種疫苗者的行動,丹麥考慮要求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須配戴口罩,奧地利則限制民眾出遊。